“币圈第一大资金盘”PlusToken案一审宣判,被告被判二年至十一年不等有期徒刑,涉案赃物等没收

Plustoken公诉案一审宣判。

据检察日报报道,9月22日,江苏省盐城经开区检察院对Plustoken公诉案一审宣判,法院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陈某、丁某、彭某等16名被告人二年至十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涉案赃物、赃款及孳息、犯罪工具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发起人陈某、丁某、彭某等人在传销组织中起到的组织领导作用。其中,丁某被判处八年零八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人民币400万元。

此前公安部消息,“Plus Token平台”网络传销案潜逃境外的全部27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和该案82名骨干成员被抓捕归案。据公告,该案系公安机关侦破的首起以比特币等数字货币为交易媒介的网络传销案,涉及参与人员200余万人,层级关系多达3000余层,涉案数字货币总值逾400亿元。

消息显示,2019年初,江苏盐城公安机关在工作中发现陈某等人涉嫌利用虚拟币交易平台组织领导传销犯罪的线索后,立即成立专案组,并报公安部。同年6月,在公安部协调组织下,专案组民警分赴瓦努阿图、柬埔寨、越南、马来西亚等国家和地区,配合当地警方将藏匿在境外的27名主要嫌犯抓获归案。2020年3月,公安部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发起集群战役。

经查,2018年5月,犯罪嫌疑人陈某等人通过架设搭建“Plus Token平台”并开发相关应用程序,开始从事互联网传销犯罪。该平台以区块链技术为噱头、以比特币等数字货币为交易媒介,打着提供数字货币增值服务的幌子,承诺高额返利。参与人员通过上线推荐并缴纳价值500美元以上的数字货币作为“门槛费”后即可获得会员资格,会员按缴纳的数字货币价值获得平台自创的“Plus”币,并按照加入顺序形成上下线和层级关系。平台根据发展下线数量和投入资金数量,将成员分为会员、大户、大咖、大神、创世五个等级,并按等级高低发放相应数量的“Plus”币作为奖励和返利。

据检察日报报道,其中大部分数字货币被用于发放会员“拉人头”奖励,还有部分被变现用于陈某、丁某、彭某等人日常开销和个人挥霍。

此外,承办检察官发现有450个比特币不知去向。这450个币的原始持有者陆某某始终辩称“助记词忘记了,无法找回”。经过全面梳理陆某某、陈某某、刘某等人口供,发现450个币的最终去向均指向了陆某某的弟弟陆某龙,其曾是“币知财经”的创始人。公安机关以陆某龙为中心,辐射其周边人,对他们的通讯设备以及钱包账户地址进行实时监控。经多次审查,成功追回200多个比特币和10万多个柚子币(由其转移的249个比特币兑换而成)。

2019年6月,PlusToken被曝出提币困难。兑付困难被曝光后,有区块链机构发布声明与PlusToken澄清关系。29日,WBF纽约世界区块链大会官方公众号表示,PlusToken曾于18年9月14日冠名并赞助WBF世界区块链大会济州技术大会,由于对该项目的合作审核不够严谨,导致后续一系列被站台事件,会方表示歉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