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创股份回复问询函:已履行全部合同义务,解除可儿教育股权转让可能性极低

威创股份强调,根据《股权转让协议》中的约定,并经过威创股份法律专业团队对此研判,解除并无法律依据,依照交易对手方所提出的理由解除股权转让的可能性极低。

蓝鲸教育1月7日讯,今日,威创股份(002308.SZ)对2020年12月30日收到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威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进行回复。

据悉,2020年12月26日,威创股份披露《关于转让北京可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称,于2019年12月27日与刘可夫、回声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以3.03亿元向刘可夫、回声转让威创股份持有的可儿教育70%的股权,上述股权转让已完成工商变更,现刘可夫、回声要求解除已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及相关协议,并要求威创股份退还已收取的股权转让款2000万元及相应占用费。

威创股份表示,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公司于2019年12月30日完成了可儿教育的股东变更登记,向刘可夫、回声转让了可儿教育的70%股权。

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超过50%的股权转让交易价款,不符合上述《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应用指南第4条的相关规定,故公司尚未确认标的资产出售损益。

综上,公司尚未确认出售标的资产的损益,并将可儿教育股权事项相关资产、负债分别转入持有待售资产、持有待售负债科目的会计处理是符合《企业会计准3则》相关规定的,具备合理性。

同时,威创股份表示,刘可夫、回声所提出的诉求在在《股权转让协议》中并无法定或约定的条款支持,且交易中威创股份已履行全部合同义务,即完成标的资产权属的对应工商登记变更。刘可夫、回声的合同目的业已达成,依法应履行合同义务支付对应价款。

威创股份指出,于12月23日收到刘可夫、回声发来的律师函,但对于其诉求,双方对此还存在争议。针对以上争议公司拟进行进一步磋商,不排除采取启动法律程序维护股东权益的措施。

深交所在问询函中指出,威创股份于2019年确认可儿教育商誉减值损失1.3亿元,截至2020年三季度末,威创股份持有待售资产余额为2.65亿元,持有待售负债余额为1801.38万元。要求威创股份结合可儿教育2020年经营情况,说明解除股权转让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具体影响。

对此,威创股份强调,根据《股权转让协议》中的约定,并经过威创股份法律专业团队对此研判,解除并无法律依据,依照交易对手方所提出的理由解除股权转让的可能性极低。

同时,威创股份解释道,受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影响,2020年前三季度可儿教育营业收入同比下降99.75%。截至2020年三季度末,公司持有待售资产余额为2.65亿元,主要包括:可儿教育的商誉金额2.19亿元、流动资产2662万元、非流动资产1950万元;持有待售负债1801.38万元均为流动负债。

虽然公司判断解除股权转让的可能性极低,但如解除股权转让,对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为商誉减值的影响。届时公司将聘请外部评估机构对可儿教育的商誉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考虑是否计提商誉减值,并将启动法律程序向交易对手方追究法律责任,追索资金损失,维护公司利益。后续威创股份也将根据解除股权转让协议的处理结果,及时披露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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