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小贷公司违法违规将被取消业务资质

根据规定,一年(含)以上未向省小额贷款公司网络监测系统报送数据或不接受监管机构现场检查、存在非吸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等情况,小贷公司将被取消业务资质。

1月22日,湖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关于对部分小额贷款公司 取(注)消业务资质的规定》。根据规定,一年(含)以上未向省小额贷款公司网络监测系统报送数据或不接受监管机构现场检查、存在非吸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等情况,小贷公司将被取消业务资质。

规定显示,若小贷公司存在以下情形,其业务资质将被取消:一年(含)以上未向省小额贷款公司网络监测系统报送数据、或不接受监管机构现场检查、或拒绝接受监管机构组织的分类监管评级和监管约谈、或省级监管机构下达业务整改通知后,经认定一年内未整改到位的;两年(含)以上未开展贷款发放及收回业务,经市州、县(市、区)监管机构核实确认业务已停止;弄虚作假,恶意套取风险补偿资金;经司法机关认定,公司存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或暴力收贷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司法裁决小额贷款公司解散或宣告破产。

此外,规定还提及,取(注)消业务资质后,原小额贷款公司及其股东要依法妥善处置好债权债务等事项,并书面承诺小额贷款公司取(注)消业务资质之前的债权债务或财务纠纷等由原股东或存续公司承担法律责任,之后出现的各类法律纠纷由存续公司承担。

以下为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