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家支付机构收单业务违规再遭人行处罚,联动支付曾收千万级罚单

联动优势、中付支付、海科融通因违反银行卡收单业务相关规定均被处以50万以上罚款。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官网公示,联动优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下称 “联动优势”)、中付支付科技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下称 “中付支付”)和北京海科融通支付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下称 “海科融通”)因违反银行卡收单业务相关规定收到支付罚单。

公示表显示,联动优势因违反银行卡收单业务相关规定,被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0952.73元,并处50万元的罚款;中付支付因违反银行卡收单业务相关规定,被“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61800.86 元,并处55万元的罚款;海科融通因违反银行卡收单业务相关规定,被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96238.31元,并处55万元的罚款。

支付行业监管趋严连开支付罚单,其中不乏百万级以上巨额罚单。2018年8月,联动优势收到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开出的千万级别罚单。据公示表,其因违反清算管理规定、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监管部门对其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2079185.64元,并处罚款12169185.64元,合计处罚金额2424余万元。

此外,2018年年内,联动优势因违反规定将境内外汇转移到境外,被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外汇管理部开出215.05万的罚单。

工商资料显示,联动优势由联动优势科技有限公司100%持股,注册资本77569.728万人民币,注册时间2003年8月15日。公开信息显示,联动优势在2003年由中国移动和中国银联联合发起成立,现系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SZ.002537)全资控股子公司。2011年8月29日,联动优势获得支付牌照,业务类型包括互联网支付、移动电话支付、银行卡收单。

此次被罚的海科融通也多次因违反银行卡收单业务遭罚。2017年,新力金融(600318)曾宣布将以23.79亿元现金收购海科融通,2018年3月,重组终止,据公告因基于海科融通与新力金融在 2016年7月开始重组一事历时较久、市场环境变化较大、且与最初的规划存在不确定的风险,经海科融通股东审慎评估,新力金融决定终止此次重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