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健委、国药监局等8部门联合重拳整治医疗乱象

近日,国家卫健委、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国家药监局8部门联合发布通知,自今年3月起到2020年2月底,由卫生健康部门牵头,开展为期1年的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

根据八部门联合印发的《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以下称“《方案》”),本次专项整治活动将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中开展,重点围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执业行为、医疗骗保行为,严肃查处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信息的行为,以及坚决查处不规范收费、乱收费、诱导消费和过度诊疗行为四个重点任务展开。

其中,在打击违法违规执业行为方面,《方案》重点对医师出租、出借、转让《医师执业证书》等“挂证”行为,医疗机构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医师执业证书》,无证行医,违规开展免疫细胞治疗,利用“医托”、虚假诊断等方式欺骗、诱使、强迫患者接受诊疗和消费,以及非法获取和买卖器官、角膜等人体组织器官等行为做出了强调;此外,针对不规范收费、乱收费、诱导消费和过度诊疗行为,《方案》将拆分手术或检验检查项目,未按照要求公示药品、医用材料及医疗服务价格,未按照项目和计价依据收费等行为列为重点查处对象。

据悉,本次专项整治活动分为自查和集中整治阶段(2019年3月—9月)、检查评估阶段(2019年10月—2020年1月)以及总结交流阶段(2020年2月)3个阶段实施。

通知要求,各地要针对医疗乱象整治发现的共性问题,进一步完善制度设计,积极创新监管手段,推动行业自律。同时,强化政府监管责任,建立部门之间沟通协调、联合抽查执法、信息共享、多部门联合惩戒等具有长效性、稳定性和约束力的工作机制,推动医疗监管长效机制建设,加强社会办医监管,兜住医疗质量安全网底,坚守医疗质量安全底线。(蓝鲸产经 吴锐wurui@lanjinger.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