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百名保险销售人员涉嫌学历造假,太平人寿领罚单

一纸罚单,直指保险销售人员学历造假问题,涉及太平人寿近百名销售人员。

一纸罚单,直指保险销售人员学历造假问题,涉及太平人寿近百名销售人员。

4月8日,中国银保监会苏州监管分局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以下简称“太平人寿苏州分公司”)93名销售人员,疑在入职时提供虚假学历,经苏州银保监分局抽查,已证实其中两名人员入职材料中的学历为假。

而以上事项,均有太平人寿苏州分公司相关业务规定、求职表、调查笔录、情况说明、事实确认书等证据证明。

此外,太平人寿苏州分公司编号为BX301160020171227037的记账凭证领用明细中,显示有520人签收,但截至报销之日,仅有74人实际签收,其余446人签名为他人代签,且未收到实物。

上述违规事项,同样有证可循,太平人寿苏州分公司相关业务规定、财务报销凭证、发放及领用记录、调查笔录、情况说明、事实确认书等证据,足以认定。

由于违反《保险公司管理规定》(2015年修订)第五十五条的规定,根据第六十七条的规定,苏州银保监分局对太平人寿苏州分公司开出罚单,同时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一万元罚款。

事实上,监管对保险销售人员资质有严格规定。根据《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从事保险销售的人员,应当通过保险销售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取得保险销售从业人员资格证书,报名参加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地方监管派出机构可以根据当地实际,适当调整辖区内资格考试报考人员的学历要求,有关办法另行制定,降低学历要求以取得资格证书的,从业地域不得超出派出机构辖区。

监管要求下,随着保险行业发展,从业人员规模也日趋扩大。根据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发布的《2018年中国保险行业人力资源报告》内容显示,截至2017年末,保险营销员(含代理人)人数达到806.94万人,较2017年增长149.66万人,但学历水平略有降低。

早前,保险从业人员学历造假的问题也时有发生,给合规性带来压力,把好人员“质量关”成为重点。

2019年3月,银保监会下发《关于开展保险公司销售从业人员执业登记数据清核工作的通知》,以全面登记无遗漏、全面填准无差错和全面核对无差异三条准则为基础,开展清核工作,其中即要求保险销售从业人员各项信息真实、完整、准确。(蓝鲸保险 李丹萍 lidanping@lanjinger.com 实习生 李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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