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鹿集团向微信公众号发律师函,称如影响兑付该公司承担一切后果

快鹿集团一言不合就发表律师函。

蓝鲸互联网金融8月30日文:8月29日, 快鹿集团官网发布了《致P2P日报律师函》公告。

公告称,上海汉盛师律师事务所受上海快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快鹿集团)的委托,针对2016年8月28日微实投资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作为账号主体的微信公众号“P2P日报”发表的《不到90岁就别想兑付!快鹿狗血剧已变成“长寿比赛”》一文,快鹿集团认为文中所述内容严重算害了快鹿集团的合法权益。

据公告,微信公众号“P2P日报”发表的《不到90岁就别想兑付!快鹿狗血剧已变成“长寿比赛”》一文损害快鹿集团合法权益:1、散布虚假信息,该文多次提及快鹿针对投资者维权行为“使用暴力”,甚至附上所谓的视频。2、恶意罗织罪名,该文作者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发表类似快鹿“集资诈骗”、“受害人达26万人”的表述。3、破坏兑付工作,该文具有极大的煽动性和破坏性。

值得注意的是,快鹿公告称,如果因此引发投资人的不稳定等严重影响兑付工作的行为,微实投资咨询(北京)有限公司需承担一切后果。

此外,公告称,快鹿集团要求微实投资咨询(北京)有限公司在收到律师函后立即删除《不到90岁就别想兑付!快鹿狗血剧已变成“长寿比赛”》一文。如作者及相关公众号拒不删除,上海汉盛师律师事务所的张晓律师将根据委托人快鹿集团视情况启动相应的司法程序,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截止目前,微信公众号“P2P日报”还未删除此文章。

以下是律师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