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印发关于职教教师素质提升的相关通知

重视职业院校,是我国教育体系进一步完善的具体表现之一。

近日,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做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17年度项目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并配套发布《职业院校教师示范培训项目实施指南》等5个实施指南,全面安排和部署2017年度项目组织实施工作。

此一系列相关通知,旨在“十三五”期间继续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加强专任教师培养培训,支持设立兼职教师岗位,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

《通知》为各地组织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提供了基本遵循和指导性意见,对于调动地方政府、行业企业、职业院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通知》从明确年度实施目标、报送年度规划方案、严格项目立项程序、实施项目全过程管理、开展项目实施绩效评价等5个方面,对2017年度项目组织实施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和安排。

《通知》以附件形式,配套发布了《职业院校教师示范培训项目实施指南》、《卓越职业院校校长专题研修项目实施指南》、《中高职教师素质协同提升项目实施指南》、《骨干培训专家团队建设项目实施指南》和《校企人员双向交流合作项目实施指南》等5个指南

该5个指南具有以下三个主要特点:

一是目标导向。服务精准扶贫、制造强国、区域协同发展等国家战略,支持战略新兴产业等紧缺领域、中西部贫困地区教师培训。

二是质量为重。紧紧围绕提升教师素质能力这一中心任务,创新培训内容、培训方式以及工作机制等方面,不断提升项目实施质量。

三是管理增效。明确国家专项支持与地方统筹实施的职责任务,完善分工合理、责任明确的项目管理体系。

为完成《通知》确定的年度实施目标,教育部共设置4项具体举措:

一是加强省级统筹。《通知》进一步强调各地要统筹本地区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组织管理工作,做好中职、高职、应用型高校教师队伍建设的统筹衔接,做好国家级和省级项目管理平台对接,畅通协商沟通和信息报送渠道。

二是优化项目设置。《通知》提出,各地要针对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青年教师分层分类开展培训,实行集中脱产学习和网络自主化研修相结合的培训模式,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是完善体系建设。职业院校专兼职教师队伍建设需要地方政府、行业组织、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多方协同联动。

四是开展绩效评价。《通知》要求全方位、系统化设计项目绩效管理制度,包括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制定评价方案与标准、督导检查与绩效公示制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