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洪:年金保险半年原保费增57%,养老险仍存6挑战

保监会副主席黄洪表示,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对于缓解基本养老保险和财政压力,完善养老保障体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随着中国加速步入老龄化社会,养老已成为一个社会重点关注话题之一。日前,保监会副主席黄洪在《中国金融》发文表示,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对于缓解基本养老保险和财政压力,完善养老保障体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但从目前来看,我国在发展商业养老保险时,行业内部以及行业外部均在面临诸多挑战。

而党中央、国务院同样高度重视我国养老保障体系发展。此前,《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的若干意见》正式印发,黄洪认为,该《意见》首次明确了商业养老保险内涵和功能,推动行业实现了从“我要发展”向“要我发展”的重大转变,有利于进一步发挥保险业经济“减震器”和社会“稳定器”作用,为商业养老保险带来了重大发展机遇。

推动养老服务业发展,上半年年金保险原保费同比增长57%

从上世纪 90 年代开始,我国开始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到如今,保险业积极参与养老保障体系改革发展,不断创新产品服务,促进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

据黄洪介绍,我国商业养老保险保持快速发展态势。截至2017年第二季度,年金保险原保费收入8226亿元,同比增长57%,有效保单10773万件,期末有效人次1.4亿,积累了2.75万亿元的保险责任准备金;其中,与基本养老保险属性相似,均为退休后分期领取的养老年金保险原保费收入437亿元,积累了1792亿元的保险责任准备金。

值得一提的是,此前保监会发布134号文件中,对保险公司开发设计年金产品提出要求,首次生存保险金给付应在保单生效满5年之后,且每年给付或部分领取比例不得超过已交保险费的20%。该文件同时指出,保险公司开发的长期年金保险产品,应重点服务于消费者长期生存金、长期养老金的积累,并为消费者提供长期持续的生存金、养老金领取服务。

在保险产品创新形式方面,保险业同样在探索拓宽老年人养老资金来源。2014年7月,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正式启动,该业务探索出一条养老融资新路,满足了老年人“居家养老”“增加养老收入”和“终身分期领取养老金”等核心诉求。目前,试点包括北京、上海、广州、武汉、南京、苏州、大连、中山共8个城市。截至2017年第二季度,已有69户家庭96位老人参与试点,并完成投保手续;参保老人平均71.2岁,平均每户月领养老金10594元,最高一户月领养老金近3万元。

不仅如此,保险业一方面发挥在方案咨询与设计、服务、稳健投资等方面的优势,在核心的法人受托管理和投资管理市场中占据领先位置。黄洪表示,保险机构已成为企业年金市场的重要参与者。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第二季度,保险业累计为5万家企业提供受托管理服务,覆盖1147万人,受托管理资产5647亿元,占企业年金法人受托业务的74.8%;投资管理资产余额6275亿元,占企业年金基金实际投资运作金额的54%;管理企业账户1.6万个,个人账户291万个。

另一方面,保险业也在积极参与职业年金制度建设和运营管理。保监会鼓励支持保险机构积极参与职业年金运营管理,并发挥各地保监局的作用,要求其加强与地方政府、财政、人社部门的沟通联系,支持保险机构在当地参与职业年金市场。

黄洪同时表示,保险业还通过提供资金支持、风险保障等方式积极参与并推动养老服务业发展。

具体来看,一方面,保险业投资建设养老社区。发挥商业保险资金期限长、规模大、稳定性高等优势,通过投资建设养老机构,有效增加养老服务供给,促进医疗、养老和保险产业融合发展,不断拓展养老产业链,为老年人提供全面保障服务。截至2017年第一季度末,保险业共有8家保险公司已投资或计划投资29个保险养老社区项目,计划投资金额672.4亿元,设计床位约为4.4万个。另一方面,保险业推动养老机构责任险发展,逐步构建养老服务业风险分担机制。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已有约三分之一地区开展养老机构责任保险,养老机构总投保床位约为总床位的10%。

发展商业养老保险七大“有利”,稳促社会经济发展

商业养老保险是商业保险机构提供的,以养老风险保障、养老财富管理为主要内容的保险产品和服务,是养老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能够满足企事业单位、个人和家庭的多层次、差异化养老需求,为基本养老保险提供有效补充。因此,黄洪认为,发展商业养老保险,对于促进社会经济发展、保障改善民生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发展商业养老保险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对养老保障体系形成重要补充。黄洪表示,我国已初步搭建起“三支柱”养老保障制度框架,但发展还不均衡,与“多层次”要求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基本养老保险承担了绝大部分养老责任,但总体保障水平有限;企业年金覆盖面较小,职业年金制度虽已建立,但尚未正式运行。发展商业养老保险,能够有效提升养老保障积累水平,弥补第一支柱保障水平缺口,以及第二支柱覆盖面窄的制度短板。同时,社会养老保障水平提升,有利于形成“有闲有钱”的老年生活氛围,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减轻在职人员压力。

其次,发展商业养老保险有利于适应就业形态新变化,对培育经济新动能提供有力保障。黄洪认为,发展分享经济,化解过剩产能,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经济形态变化,带动了就业形态转变,也会要求养老保障方式随之调整。

黄洪同时表示,发展商业养老保险,有利于经济提质增效升级,对实体经济建设形成有效支撑、有利于优化资本市场结构、有利于增加资金和保障供给,为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有利于保险业回归本源。

商业养老保险发展仍在面临挑战,人才、技术是短板

此外,黄洪在文中也提出了现如今商业养老保险发展正面临的挑战。具体可分为行业内、外部两方面来看。

从行业内部来看,一是技术短板。黄洪认为,精算技术是商业养老保险发展的核心技术。商业养老保险存续期长达数十年,涵盖投保人整个生命周期,保险公司经营既要考虑长寿风险,又要考虑汇率、利率、国债收益率等经济因素影响,精算技术的优劣,对于合理设计产品,有效管控风险具有重大影响。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精算技术还有一定差距。

二是人才短板。当前行业整体人才储备不足,商业养老保险专业性强,需要精算、投资、风险管控等方面大量的专业技术人才。

三是规制短板。在监管政策方面,针对长期资产负债匹配管理、长期风险管控等法规制度仍有待健全和完善;在管理制度方面,保险公司在产品开发、风险管控等方面的制度建设还有待加强。总体来看,商业养老保险创新不足,产品同质化现象还比较严重,无法有效满足群众对商业养老保险不同层次的需求。

从行业外部看,一是社会商业保险意识还不够高。社会公众往往认为养老安排还是比较遥远的事情,缺少主动投保并管理养老风险的意识。

二是政策支持力度还不够大。从国际经验看,税收优惠是撬动商业养老保险发展的最有效途径,但目前我国相关政策尚未落地。

三是购买力还不够强。虽然我国人均GDP已超过8000美元,但低收入人口还占有一定比例。从整体看,社会购买商业养老保险的能力还不够强。

凝心聚力、主动作为,实现2020年商业养老保险发展目标

对此,《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的若干意见》,黄洪表示,《意见》的实施,首次明确了商业养老保险内涵和功能,拓展了商业养老保险在社会经济活动中的参与领域,丰富了服务内容,推动行业实现了从“我要发展”向“要我发展”的重大转变,有利于进一步发挥保险业经济“减震器”和社会“稳定器”作用,为商业养老保险带来了重大发展机遇。

此外,《意见》中还对商业养老保险提出发展目标,《意见》要求,到2020年,基本建立运营安全稳健、产品形态多样、服务领域较广、专业能力较强、持续适度盈利、经营诚信规范的商业养老保险体系,商业养老保险要成为个人和家庭商业养老保障计划的主要承担者、企业发起的商业养老保障计划的重要提供者、社会养老保障市场化运作的积极参与者、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的有力促进者、金融安全和经济增长的稳定支持者。

黄洪认为,要如期实现上述目标,需要凝心聚力,主动作为,不断推进商业养老保险加快发展,重点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面向普通大众,积极发展具有安全性高、保障性强、满足长期或终身领取要求等特点的商业养老年金保险。

二是,面向独生子女家庭、无子女家庭、“空巢”家庭等特殊群体养老保障需求,探索发展涵盖多种保险产品和服务的综合养老保障计划。

三是,面向创新创业就业群体保障需求,积极发展多样化商业养老保险产品。

四是,面向老年群体保障需求,积极发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长期护理保险、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等适老性强的商业保险。

五是,守住风险底线,确保安全稳健运营,逐步建立适合商业养老保险业务经营和资金运营的监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