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银团贷款保密协议发布,牵头行、贷款行责权对等

示范文本采用牵头行及潜在贷款行双方签署模式,将牵头行及潜在贷款行置于平等的地位上,有效维护了双方的利益。

近日,上海市银行同业公会为推动在沪中外资银行在银团贷款业务方面的合作,发布《上海地区银团贷款保密协议示范文本》(以下简称示范文本)。据悉,该示范文本务实、专业,由定义、保密承诺、准许披露、披露的通知、归还/销毁保密信息、违约责任、免责条款、效力及修改、管辖法与司法管辖九方面内容组成。

根据《上海市银行同业公会章程》规定审议通过该示范文本,为中外资银行银团合作前期沟通提供便利。

据悉,示范文本由专业律师团队起草,广泛参考了境内外相关文本协议,听取了会员单位的建议,并结合上海地区银团贷款业务实际情况及需求所制定。

双方签署、权责对等。示范文本采用牵头行及潜在贷款行双方签署模式,将牵头行及潜在贷款行置于平等的地位上,有效维护了双方的利益。此外,不同于其他协议文本,示范文本对牵头行提出了“在其可知范围内向潜在贷款行更新保密信息或纠正前述保密信息中的不准确之处”这一更高要求,同时,对潜在贷款行的违约责任也作了进一步的约定。

另外,示范文本由中文及英文两篇组成,中文版本供签署时使用,英文版本供对照使用,无需签署。这样安排,既为中资银行间银团业务合作提供了支持,也为中外资银行间银团业务合作的前期沟通提供了便利。

近年来,上海市银行同业公会一直致力于推动在沪中外资银行间的业务沟通与合作。本次示范文本的发布,是继今年6月召开中外资银行业务创新合作交流会、见证中外资银行创新试点合作签约后的又一重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