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贷之家刊文揭“e租宝雇黑客攻击事件”细节

网贷之家发文,详细披露了“e租宝雇黑客攻击网贷之家”一案的诸多细节。

日前,国内P2P网贷理财行业门户网站网贷之家发文,公布了“e租宝雇黑客攻击网贷之家”一案的判决书,并详细披露了该案中诸多细节。

据了解,2015年12月,因不满网贷之家发布的关于e租宝所属公司涉嫌非吸的文章,尤其是对e租宝借款标的、借款公司变更等关键数据和信息的报告,e租宝实控人丁宁,指示钰诚集团信息办主任胡少楠雇佣陈某在网上招揽约二三十名黑客,对网贷之家网站发动攻击。

据悉,攻击者在2015年12月3日晚间对网贷之家发起试探性攻击未果,随后加大攻击力度。据网贷之家联合创始人石鹏峰回忆,在2015年12月3日晚间,网贷之家网站服务器遭受了大量网络攻击并一度导致网站瘫痪,至次日中午,网站恢复正常访问。期间峰值流量最高达190G/S;攻击次数高达10亿次。而在“最后的战役”中,黑客集结了1.8万只国外肉鸡发起攻击,攻击流量峰值最高达到了43TB/小时。

从2015年12月3日至6日期间,胡少楠共支付给陈某11万元。除去雇佣其他黑客等费用,陈某本人至少获得2.5万元以上的违法所得。2016年3月10日陈某在北京被抓获。同年8月,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公开审理。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一审刑事判决被告人陈某其行为已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没收违法所得。

值得一提的是,这在互联网金融行业内,尚属首次破案的黑客攻击案例。业内人士表示,就整个互联网行业而言,黑客被抓的概率,也是非常低的。

2017年9月12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被告单位安徽钰诚控股集团、钰诚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及被告人丁宁、丁甸、张敏等26人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对钰诚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集资诈骗罪、走私贵重金属罪判处罚金18.03亿元;对安徽钰诚控股集团以集资诈骗罪判处罚金1亿元;对丁宁以集资诈骗罪、走私贵重金属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偷越国境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0万元,罚金1亿元;对丁甸以集资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7000万元。

同时,分别以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走私贵重金属罪、偷越国境罪,对张敏等24人判处有期徒刑15年至3年不等刑罚,并处剥夺政治权利及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