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4月1日实施,险资股票投资将分类监管

保监会今日召开新闻发布会表示,《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将于2018年4月1日起正式开始施行,相较于之前的暂行办法,新规在资管产品发行、险资股票投资监管方面均有改动。

今日下午,保监会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保险资金管理相关规定,并表示为进一步防范风险和深化改革,完善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和监管机制,提升保险业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保监会对《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了修订,将发布《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于2018年4月1日起实施新的管理办法,让保险资金紧密围绕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项任务上。

加强去嵌套去杠杆去通道,进一步强化境外投资监管

保监会明确保险资金目标在于服务保险行业。对于保险资金的运作上,保监会表示,险资要坚持独立运作原则,股东不得违法违规干预保险资金运用工作。并严格保险机构开展证券投资业务的法规约束,进一步明确应当遵守证券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等,明确保险资金运用信息披露要求。

在境外投资方面,保监会表示会进一步强化境外投资监管,确保险资境外投资符合相关部门各项规定。

保监会还细化了保险资产管理产品业务的登记、托管、交易等监管事项,将进一步规范投资管理人受托管理保险资金的行为,包括禁止受托资金转委托和提供通道服务等行为,切实加强去嵌套、去杠杆和去通道工作。

在监管方面,将对保险资金运用违法违规行为采取行政处罚措施,强调对保险机构和相关责任人的“双罚”机制,并进行内部追责,将风险责任落实到人。

股票投资将按一般股票投资、重大股票投资、上市公司收购实施差别监管

具体来看,包括允许保险资金投资资产证券化产品,允许专业保险资产管理机构设立私募基金,允许保险资金进行风险投资,保监会指出,这些举措将切实加强保险资金直接投资实体经济,缩短中间环节和降低实体经济成本。

同时,保监会也指出会强化保险资金股票投资监管,根据一般股票投资、重大股票投资和上市公司收购等不同情形实施差别监管,并要求保险机构对保险资金运用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年度专项审计等。

保监会强调,会在保障保险资金服务实体经济,加强对重点业务领域的监管的同时,完善对责任人员和外部约束机制的监管,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资金运用比例将有一定程度改进,资管产品将实施注册制管理

首先是资管产品方面,保监会明确了保险资产管理产品实行注册制管理,债权投资计划等产品发行将备案制改为注册制。

在资金运用比例方面也有一定程度的改进,保监会将根据资金运用实际情况,对保险资产的分类、品种以及相关比例等进行调整。

最后在人事方面,保监会表示资产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的任职由事前核准改为事后报告,加强对委托人投监管,明确要求保险公司的首席投资官由分管投资的高级管理人员担任等。

个别保险公司险资投资偏激进,保监会称密切跟踪

在会议上,保监会相关负责人总结了2017保险资金运用情况,去年,保险业资产总规模为16.75万亿元,同比上涨10.80%,保险机构资金运用余额为14.92万亿元,同比上涨11.42%。保险资金实现投资收益8352.13亿元,投资收益率为5.77%,预计利润总额2567.19亿元。对此,保监会表示,近年来保险资产配置结构一直较为稳定并持续优化。值得关注的是,在会议上,保监会指出2017年保险资金在股票市场取得一定收益,对整体收益贡献较大。

而险资在股票市场上的投资风格也有一致性,首先是保险资金长期坚持价值投资理念,主要投资大盘蓝筹,其次,2017年保险股业绩表现良好,保险资金也进行了行业配置,三是各险企也在适时拓宽投资渠道,“出海”投资港股。

总体来看,保险机构投资比较稳健,具体而言,中小型保险公司投资属稳健范畴,个别公司由于负债高成本以及公司治理的状况等诸多原因导致投资存在激进情况。保监会表示会对此密切跟踪,并且实施相应的监管措施。

最后,保监会表示将会以“稳中求进”为工作主基调,强化制度建设,弥补监管短板,精准发力,切实防范化解风险,提升保险资金服务保险主业和实体经济的质量和效率。(蓝鲸财经 李丹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