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小川委员:应按科技成果效益减免科研人员个税

王小川说,个别单位有挪用科研经费发放工资奖金的现象,列支人员或办公经费、考察费、交通费等,或者科研经费不按进度支出,却在结题时突击花钱。

北京晨报讯(记者 王萍)昨天,全国政协委员、搜狗公司CEO王小川在接受采访时建议,应该依据科技成果转化效益,适当减免科研核心人员个税。

  王小川说,个别单位有挪用科研经费发放工资奖金的现象,列支人员或办公经费、考察费、交通费等,或者科研经费不按进度支出,却在结题时突击花钱。为了避免“劣币驱逐良币效应”,王小川认为,应该创新采取应用类科研项目事后税收优惠方式,“由事前资金补助转变为事后普惠性财税政策为主”。

  充分激发科研人员的积极性是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动能。他建议,完善科研激励机制,以科技成果转化产生效益为导向,创新采取事后税收优惠方式,将大企业应用类科研项目事前资金补助,转变为事后依成果转化产生效益适当减免企业和个人税收。“以部分新增应用类科研项目为试点,依据科技成果转化取得的效益评判,对项目核心科研人员因项目获得的各级政府部门的科技奖金免税,自项目产生收入年度起3年至5年内予以日常工资、奖金的个人所得税减少50%等,以体现对科研人员的支持和重视”。

  此外,王小川还建议,应维持中小企业事前补助机制,健全完善现有制度,在应用类科研项目评审中,增强科技成果转化经济效益指标所占比重,并进一步严格执行事中监管、事后验收制度,对不达标的企业强制退回补助经费,杜绝骗取科研经费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