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美集团2017年报:为关联方担保超过公司净资产一半

4月27日晚间,赫美集团(002356.SZ)发布2017年年报显示,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总收入 24.1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3.3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1.44 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3.41%。

4月27日晚间,赫美集团(002356.SZ)发布2017年年报显示,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总收入 24.1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3.3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1.44 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3.41%。

年报披露,赫美集团为关联方担保超过公司净资产的一半,其中包括联金所的股东方赫美智科。

另外,还有一部分赫美微贷对外的隐性担保,代偿责任方为赫美微贷、深圳联合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赫美智科等赫美集团关联公司。经统计未履行完的代偿总额超过6.8亿,加上上述的关联担保或达总资产90%。

赫美集团官网显示,旗下拥有联金所,赫美小贷,浩美资产等金融公司。

代偿方可以理解成借款人的担保方,目前政策不允许平台自己代偿,监管鼓励引入第三方代偿。如果是担保机构和保险机构,会有相关的法律约束这类机构的担保或者保险范围,额度等。

比如,融资担保公司管理条例规定,融资担保公司的融资担保责任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10倍;信用保证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规定保险公司上一季度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应当不低于75%,且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50%。

针对类似小贷公司对外进行担保和代偿并未有严格的法律规定,但是却会成倍地放大风险。

年报中可以发现,赫美微贷为赫美智科、联金所、深圳经纬融资担保公司等关联公司提供代偿,合作放款渠道包括金斧子、夸客金融、搜易贷、壹佰金融等互联网金融平台。

虽然明细显示,截止2017年年底放款余额为0并且代偿责任已经履行完毕。但在联金所的官网依然可以发现若借款项目逾期,赫美智科会进行代偿。赫美智科为联金所提供代偿履约的同时,还与联金所为同时作为放款渠道被赫美微贷做代偿履约。而在半年报中,赫美微贷为联金所提供代偿履约的同时,赫美微贷还联手联金所为其他机构做代偿履约。

可以对比的是,根据17年半年报,当时赫美集团总共的代偿责任金额竟然高达19.58亿元,这个数字甚至已经超过当时赫美集团合并报表后的净资产。

目前联金所的持股情况为,上海闻玺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占14.285%,佛山市新叶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占65.715%, 共计80%。赫美智科持有联金所20%股权,公司间接持有联金所10.20%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