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全国推广“以房养老”,鼓励保险机构创新产品

8月8日,银保监会发布通知,决定将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扩大到全国范围开展。

今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扩大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开展范围的通知》,明确表示将进一步发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以下简称“以房养老”),将以房养老扩大到全国范围开展。

“以房养老”保险缘起自2013年,彼时,国务院在《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中提出,鼓励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2014年6月,原保监会正式发布《关于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并提出在北京、上海、广州、武汉开展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

2016年7月,原保监会发布《关于延长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期间并扩大试点范围的通知》,将“以房养老”试点期间延长至2018年6月30日,试点范围扩大至各直辖市、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计划单列市,以及江苏省、浙江省、山东省和广东省的部分地级市。

2017年6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大战商业养老保险的若干意见》,提出大力发展反向抵押保险等适老性强的商业保险,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开展反向抵押保险业务,在房地产交易、登记、公证等机构设立绿色通道、降低收费标准,简化办事程序。

今年6月,“以房养老”试点暂时告一段落,时隔一月,“以房养老”在全国启程。

银保监会表示,“以房养老“有助于进一步深化商业养老保险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对传统养老方式形成有益补充,满足老年人差异化、多样化养老保障需求。

根据文件要求,保险机构要做好金融市场、房地产市场等综合研判,加强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业务的风险防范与管控;积极创新产品,丰富保障内容,拓展保障形式,有效满足社会养老需求,增加老年人养老选择。

监管角度而言,文件提出,各保监局要结合当地实际,加强向地方政府的汇报,加强与相关部门和单位的沟通协调,支持保险机构开展以房养老业务;做好相关监管工作,规范市场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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