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一栋、李卫卫因操纵大连电瓷股价遭证监会市场禁入处罚

8月14日,证监会对阜兴集团、李卫卫操纵大连电瓷股票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审理决定:对朱一栋采取3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李卫卫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8月14日,证监会对阜兴集团、李卫卫操纵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大连电瓷”)股票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审理。

朱一栋时任上海阜兴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阜兴集团”)董事长;李卫卫为北京宝袋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

经证监会调查发现,阜兴集团、李卫卫先后控制使用25个机构账户和436个个人账户(下称“账户组”)交易大连电瓷(SZ.002606)股票。阜兴集团与李卫卫签订理财协议,并向其提供交易资金、交易设备、交易场所。

证监会称,阜兴集团、李卫卫在交易大连电瓷过程中多次利用资金优势,拉抬股价,在自己控制的账户之间交易,虚假申报,以及利用信息优势操纵股价。

2016年6月28日至2017年3月1日,大连电瓷累计上涨114.32%,偏离同期中小板综指112.46%。2017年3月2日,大连电瓷停牌并发布公告启动重大资产重组。2017年12月6日,上市公司复牌后,账户组陆续卖出涉案股票,截至2018年3月28日,合计亏损5.51亿元。

证监会表示,朱一栋是阜兴集团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全面负责阜兴集团工作,是涉案操纵行为的组织、决策者,在本案调查过程中具有配合调查情节。李卫卫是本案操纵行为的主要实施者,且拒不配合调查,违法情节特别严重。

经审理决定:

一、对朱一栋采取3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二、对李卫卫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自宣布决定之日起,在禁入期间内,上述人员不得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