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永解读《民促法实施条例送审稿》 :促进教育行业规范有序发展

《送审稿》的基调和今年4月发布的《征求意见稿》没有差异,均为了促进民办教育事业的有序,稳定和健康发展。

从2013年9月有关部门出台《教育法律一揽子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至今,中国教育行业不断升温,近年来教育部相关配套政策不断出台并逐步细化;2018年8月10日,司法部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以下简称“《送审稿》”),该稿对计划于今年底明年初正式发布的终稿有极强的参考意义,也为地方政府出台细则和配套政策给予了较为明确的指导意见。

《送审稿》的基调和今年4月发布的《征求意见稿》没有差异,均为了促进民办教育事业的有序,稳定和健康发展,核心的变化和影响包括:

学历教育:规范化方面,明确了民办学校的分类管理势在必行,外商不得实际控制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施集团化办学的机构不得通过兼并收购、加盟连锁、协议控制等方式控制非营利性民办学校 ,允许秉持公开、公平和公允原则的关联交易,禁止公办学校举办或参与举办营利性民办学校,同时不得以品牌输出方式获益,民办学校不得收取赞助费等;另一方面,也看到了一些积极的调整,包括放开对小初高学校的自主/国际课程的前置审批,非营利性学校享受和公办校平权优惠政策等。

综上,通过兼并收购进行扩张的中小幼教育集团将面临增长趋缓的困境,高等院校的独立学院将加速和母体公办校的脱离,营利性学校在过渡期后将面临运营成本上升的境况,但是潜在的对冲方式仍然存在,民办教育引导教育改革的作用也将在更多城市得到体现。

目前有待明晰和进一步商榷的部分包括集团化办学、协议控制等的官方阐述,中央和地方政府对于监管范畴和执行力度的把握将关系到中短期教育行业投资的热度。

《送审稿》将在2018年9月10日前接受各方意见,安永-帕特侬将持续跟进后续的动态。

两稿比对附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