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我家中介人员伪造文书逃税千万,行贿“避税”获刑6年

日前,我爱我家(SZ.000560)北京五道口店经纪人刘某因行贿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蓝鲸房产了解到,在此之前,我爱我家过户专员王某因受贿罪已于今年5月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海淀区地方税务局第二税务所工作人员杨某和李某,分别获刑18年和15年。

法院审理后查明,2013年12月,刘某办理涉案房屋交易中介业务过程中,为帮助购房人非法少缴、不缴二手房交易营业税、个人所得税等税费,给予王某及海淀区地方税务局第二税务所工作人员杨某、李某共计人民币163545.33元,刘某因此获得好处费人民币28000元。

据了解,从2013年开始,税务局工作人员杨某、李某便与我爱我家过户专员王某里应外合进行二手房交易逃税。据李某介绍,“主要的操作方式是王某向我提交伪造的房产证或契税发票复印件,将不满五年的房屋改成满五年的房屋,从而免缴个税和营业税,或者是伪造契税发票,提高原值,从而少缴个税和营业税。在办理逃税时,我负责初审,杨某负责复核,将中介人员提交的伪造的纳税材料审核通过。”

法院审理后查明,李某和杨某在22套房屋交易缴税业务过程中,通过伪造房产交易原始完税凭证、房屋产权证明、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等方式,李某不征、少征应征税款共计11476273.28元,杨某不征、少征应征税款共计13651671.95元,给国家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分别被判处15年、18年有期徒刑。此外,我爱我家过户专员王某先后收取15套房产交易中介人员给予的钱款共计190余万元,按受贿罪被判刑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