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保监局连开九张罚单,保险中介违规再敲“警钟”

整体而言,被罚机构多为保险中介机构,被罚原因涉及未如实记录保险公估业务收支、代理业务、经纪业务事项,以及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等。

2018年尾声已近,保险业监管仍持续趋严。

蓝鲸保险注意到,12月4日,江西保监局一天连发九封处罚书(19号-27号),涉及9家机构,包括4家保险公估公司,2家汽车销售服务公司,保险代理公司、保险经纪公司、汽车保险销售服务公司各1家,累计罚款达120.2万元,其中,机构罚款107.5万元,相关负责人罚款12.7万元。

整体而言,被罚机构多为保险中介机构,被罚原因涉及未如实记录保险公估业务收支、代理业务、经纪业务事项,以及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等。

具体来看,根据保监局发布的处罚决定书显示,中衡保险公估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山东光政保险公估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江西浩华保险公估有限公司、民太安财产保险公估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4家公估公司及负责人分别被罚1.5万元、2.5万元、1.5万元、4.7万元,均因未真实记录保险公估业务收支情况而被处罚。

需要提及的是,山东光政保险公估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还因涉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未按规定报告,民太安财产保险公估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因委托未通过公司进行执业登记的个人从事保险公估业务、许可证记载内容变更未按规定进行公告、未按规定制作客户告知书等原因被罚。

再来看2家汽车销售公司被罚情况,赣州金涛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因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公司和相关负责人合计被罚7万元;赣州华美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同样因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被罚13万元。

此外,鑫能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因未如实记录保险代理业务事项,公司和相关负责人合计被罚22万元;江西佳和佳汽车保险销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因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公司和相关负责人合计被罚29万元;江西联合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也因未如实记录保险经纪业务事项,公司和相关负责人被罚39万元。

事实上,保险中介作为保险市场体系中不可或缺的纽带,合规经营具有重要意义。今年以来,监管相继出台《保险公估人监管规定》、《保险经纪人监管规定》等,加强保险中介市场管理。(蓝鲸保险  关会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