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不能“一刀切”惜贷,也不能“一哄而上”送贷

金融业服务民营企业应“问题导向、分类施策”,要尽最大可能满足企业有效信贷需求。

近日,中国银保监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在《求是》杂志撰文指出,金融业服务民营企业应“问题导向、分类施策”,要尽最大可能满足企业有效信贷需求,既要避免“一刀切”的惜贷,也要避免“一哄而上”的送贷。

文章指出,金融是实体经济的血脉,实体经济是金融的根基,服务好民营企业是金融的重要职责。当前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尚未得到根本缓解,一些民营企业甚至陷入流动性困境,金融服务与企业的需求、期望相比还有不小的差距。从产生问题的原因看,民营企业普遍存在信息透明度低、财务管理不规范、公司治理不健全、抵质押不足等问题,一些银行对民营企业设置“隐性壁垒”、存在“拒贷”和“惧贷”等情况。此外,一些民营企业在经济快速发展时期过度扩张、过高负债、偏离主业、合规意识淡薄,加上当前国际国内经济环境出现变化,这些都加剧了矛盾和问题的集中暴露。

文章认为,对不同所有制企业应“平等对待、一视同仁”。在“两个毫不动摇”精神指引下,深刻认识我国现有的经济体系结构特征,在不同产业链之间、同一产业链内部,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高度互补、互相合作、互相支持。在经济体系构成中,不应有高下优劣之分,更不能有所有制歧视。金融机构服务各种类型企业,包括国有、民营、外资企业,均应一视同仁,坚决避免在授信、风控、问责等方面采用双重标准。

中国银保监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在文中提出,服务民营企业应“问题导向、分类施策”。充分认识不同地区、行业和企业之间存在的差异,对于不同民营企业面临的短期和长期问题,采取精细化、有针对性的措施。要尽最大可能满足企业有效信贷需求,既要避免“一刀切”的惜贷,也要避免“一哄而上”的送贷。对于主业突出、负债率较低、风控能力较强的民营企业,要进一步加大融资支持。对于产业链上的龙头企业,要通过应收账款质押等多种灵活方式,缓解融资困难,稳定上下游企业生产经营。对于受内外市场波动冲击特别是受到贸易摩擦影响、暂时遇到困难,但仍有市场前景的民营企业,要通过落实续贷政策等解决流动资金问题。对于投资决策严重失误、缺乏竞争力的企业甚至产能严重过剩领域的僵尸企业,应按照市场化原则稳妥处置相关债务,逐步退出,避免其占用信贷资源。

同时,提升金融服务质效应“协同推进、形成合力”。强化对民营企业的金融服务,多方面协同发力。金融机构要开展全方位的自我变革,破除阻止金融资源流向民营企业的各种壁垒与障碍。金融机构之间要充分利用联合授信、债权人委员会等机制,形成合力、共同进退,发挥好稳定信贷、稳定预期的积极作用。金融管理部门要不断完善监管考核制度,加大引导力度,并加强对各类支持政策落实情况的检查督促,及时纠正不合理行为。同时,还应坚持稳健中性的货币政策、有针对性的财税政策、前瞻性的产业引导政策和环保政策,充分发挥可靠的融资担保体系作用以及地方政府在贴近民营企业方面的优势,通过综合施策,形成协同效应,全面提升民营企业金融服务的质效。

文章还提出,全力推动民营企业金融服务各项举措落地生根,包括:优化民营企业金融服务体系,建立和完善对民营企业“敢贷、能贷、愿贷”的考核激励机制,营造金融服务民营企业的良好外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