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宝网案延长审理期限三个月,因人数众多、涉案数额巨大

12月12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公告称,因张小雷集资诈骗案集资参与人人数众多,涉案数额特别巨大,经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批准,延长审理期限三个月。

12月12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公告称,因张小雷集资诈骗案集资参与人人数众多,涉案数额特别巨大,经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批准,延长审理期限三个月,并已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书面通知检察机关、被告人及其辩护人。

2017年12月27日南京市公安局通过官方微博“@平安南京”发布微博称,钱宝网实际控制人张小雷因涉嫌违法犯罪,于2017年12月26日,向南京市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2018年2月1日,经检察机关批准,南京市公安局江北新区分局依法对张小雷等12名犯罪嫌疑人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执行逮捕。

7月27日,南京市公安局江北新区分局依法对“钱宝系”企业实际控制人张小雷以涉嫌集资诈骗罪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据新华社报道,经侦查,现已查明张小雷涉嫌集资诈骗犯罪的主要事实:依托钱旺、钱宝公司建立了网络平台——钱宝网,在未经国家金融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通过钱宝网,以年化收益率20%至40%的高额收益为诱饵,设置资金池,以“交押金、看广告、做任务、赚外快”为名,利用众多第三方支付平台通道,向不特定社会公众大量非法集资。持续采用吸收新用户资金、用于兑付老用户本金和高额收益,即“借新还旧”的方式维持钱宝网的运营。非法集资款主要用于偿还集资参与人的本金和收益、维持“钱宝系”企业运营成本、支付公司高管高额薪酬、张小雷个人挥霍以及少量对外投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