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学公布梁莹事件处理结果:取消导师资格,调离教研岗位

报请上级有关部门撤销其相关人才计划称号和教师资格。

蓝鲸教育12月15日讯,据南京大学新闻网消息,12月12日,南京大学警示教育大会在仙林校区召开。

大会通报了学校对教师梁莹学术不端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处理情况:经调查并经我校学术委员会、教师职业道德与纪律委员会研究,认定梁莹存在学术道德等师德问题且情节严重,根据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文件精神和规定,我校给予梁莹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行政记过处分,取消梁莹研究生导师资格,将其调离教学科研岗位,终止“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聘任合同;报请上级有关部门撤销其相关人才计划称号和教师资格。

学校还责成社会学院、人力资源处、教务处等相关部门作出深刻反省和认真检讨,采取切实措施,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