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银行审计局上海分局原副局长马路受贿、贪污案一审今日开庭

1月14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发布消息称,其今日公开开庭审理农业银行审计局上海分局原副局长马路受贿、贪污一案,被告人马路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接受法律处罚。

1月14日,据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上海一中法院”发布信息,其公开开庭审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局上海分局(以下简称农业银行审计局上海分局)原副局长马路受贿、贪污一案。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马路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庭审现场    图片来源:微信公众号“上海一中法院”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指控内容如下:

(一)受贿事实。2007年至2017年,被告人马路利用担任审计署驻上海特派员办事处正处级审计员、农业银行审计局上海分局副局长等职务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案件办理、采矿许可证申请、人员招聘等事项上提供帮助,谋取不正当利益。2004年至2019年,马路索取、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钱款共计人民币1,185万元(以下币种均为人民币)。

(二)贪污事实。2010年2月至2011年9月,被告人马路利用担任农业银行审计局上海分局副局长的职务便利,授意下属采取虚列会务费、虚增物业费等方式套取资金,并从中侵吞公款共计16.51万元,用于支付其亲友招待费、因私差旅费等费用。2010年4月至2011年10月,马路利用上述职务上的便利,违反《中国农业银行干部交流管理办法》关于提供住宿条件的规定,虚构在外租房的事实,以报销房屋租赁费名义侵吞公款15.6万元。案发后,被告人马路在被调查期间,主动交代监察机关未掌握的受贿犯罪事实,如实供述了贪污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并积极退缴赃款。

在本次庭审过程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控辩双方对事实、证据、罪名等充分发表了意见,被告人马路进行了最后陈述,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接受法律处罚。

上海一中法院表示,合议庭将在评议后,择期依法对本案宣判。

据悉,2019年7月16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农业银行纪检监察组、上海市纪委监委曾发布消息称,中国农业银行审计局上海分局原副局长马路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据公开信息显示,马路于1964年11月出生,回族,河南正阳人,中共党员,中国民主同盟盟员,硕士研究生。1989年9月至1999年12月,先后在《中国经营报》、《河南购物指南》报工作,担任发行站长、总编辑等职;

1999年12月至2004年7月,马路任审计署京津冀特派办办公室正处级调研员;2004年9月至2009年7月,任审计署上海特派办金融审计一处正处级审计员、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负责人; 2009年7月任中国农业银行审计局上海分局副局长; 2018年2月被免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