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银行调整定增预案拟融资80亿,上市银行再融资新规后首尝鲜

宁波银行发布《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四次修订稿)》表明,拟向华侨银行等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票,发行价格调整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80%,募集资金总额不超80亿元。

2月18日,宁波银行发布《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四次修订稿)》表明,拟向华侨银行等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总数量不超过416400156股的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80亿元,且发行价格调整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80%。

据了解,宁波银行于1997年4月10日成立,是一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股份制商业银行。2006年5月,宁波银行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新加坡华侨银行。2007年7月19日,宁波银行在深交所挂牌上市。

公开资料显示,截至2019 年 9 月 30 日,宁波银行普通股总股本为562833 万股,前三大股东分别为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新加坡华侨银行有限公司和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分别为19.99%,18.58%和14.15%。

据悉,宁波银行曾于2017年5月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2018年12月,该公司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调整议案,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数量、募集资金数额、发行对象及承诺认购情况等内容进行了调整。去年4月,该公司对此进一步调整,并于2019年12月受到证监会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416400156 股新股的批复。

继再融资新规发布后,宁波银行成为首家调整非公开发行A股的上市银行。

2020年2月14日,证监会出台再融资新规,宁波银行为契合新规对发行方案中的发行对象数量上限、发行价格下限、限售期等内容等条款再调整,董事会于2月18日通过了调整议案。

最新定增预案显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从不超过10名特定对象调整为不超过35名,发行定价由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的90%调整到80%。此外,限售期也有新调整,预案规定其余发行对象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数量为不超过416400156股(含本数),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核心一级资本,而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仍是发行期首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中,华侨银行已与公司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承诺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部分股份。华侨银行愿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的20%,即不超过 83280031 股(含本数),认购金额不超过16亿元。

而此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华侨银行及其QFII合计持有宁波银行A股股票的比例不超过发行后总股本的20.00%。华侨银行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五年内不得转让;其余发行对象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截至2019年9月末,宁波银行总资产12397.18亿元,资本充足率16.10%,一级资本充足率11.64%,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9.86%;不良贷款率0.78%,拨备覆盖率 525.49%。2019年前三季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55.53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7.12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