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发布电影行业复工指引,看电影要实名登记

按照《指引(1.0版)》,影院复工前须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疫情应急预案,向属地区主管部门提交复工复映申请,并报市电影局备案。

2月26日,北京市电影局联合北京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布《新冠肺炎流行期间北京市电影行业复工防疫指引(1.0版)》。按照《指引(1.0版)》,影院复工前须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疫情应急预案,向属地区主管部门提交复工复映申请,并报市电影局备案。在复映初期一定时间内,按隔排隔座售票,售票处实行观众信息登记制。影院复映后,洗手间等场所应配备洗手液或消毒用品,公共区域每天消毒不少于8次,每个影厅每部影片放映结束后须彻底消毒一次,并进行通风。

对于电影制片单位复工,《指引(1.0版)》也给予明确要求,“固定办公地点按照属地规定和要求具备条件可复工”,“剧组室外或室内拍摄人员50人以下(包括演员、工作人员),可在本市复工拍摄。剧组人员体温不能高于37.3度,除演员表演时可不戴口罩外,剧组其它人员和演员表演以外时间须佩戴口罩。”剧组聚集人数超过50人以上的,在疫情结束前原则上不得在本市开工开拍。该指引还规定,在疫情结束前,来自(或途经)疫区的演职人员暂时不得参加剧组工作。

(来源:北京疾控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