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侵犯消费者金融信息安全,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遭罚超四千万

10月21日晚间,央行发布一则公告指出,近日,央行相关分支机构依法对部分金融机构侵害消费者金融信息安全行为立案调查,对农业银行吉林市江北支行、中国银行石嘴山市分行以及建设银行德阳分行、娄底分行、东营分行和建德支行六家机构罚款4087万元。

10月21日晚间,央行发布一则公告指出,近日,央行相关分支机构依法对部分金融机构侵害消费者金融信息安全行为立案调查,对农业银行吉林市江北支行、中国银行石嘴山市分行以及建设银行德阳分行、娄底分行、东营分行和建德支行六家机构罚款4087万元。

据央行官网,近日,央行相关分支机构依法对部分金融机构侵害消费者金融信息安全行为立案调查,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有关规定,对三家国有银行的六家分支机构作出了共计罚款4087万元的行政处罚。

通报显示,央行近日处罚的六家金融机构分别为农业银行吉林市江北支行、中国银行石嘴山市分行、建设银行德阳分行、建设银行娄底分行、建设银行东营分行和建设银行建德支行。

具体来看,农业银行吉林市江北支行主要存在两项违法行为类型:一是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二是违反反洗钱管理规定并泄露客户信息。人民银行吉林市中心支行对该行处以警告,并罚没1223万元。

同时,包括时任农行吉林市江北支行行长、副行长、营业室业务主管及员工在内的相关责任人一并被罚,合计遭罚8.25万元。作出上述行政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20年10月20日。

此外,中国银行石嘴山市分行因存在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的违法行为,遭罚411万元。建设银行德阳分行、东营分行和娄底市分行也均因同样的案由,分别被处罚款1406万元、514万元和533万元。

央行方面表示,截至目前,各涉案机构均已进行整改和问责,将进一步健全消费者金融信息保护内部控制机制,完善信息安全技术防范措施,强化从业人员消费者金融信息安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