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国资委入主,红日药业再收深交所问询函

因公司实控权发生变更以及创始人表决权委托事宜,1月23日,深交所再次向红日药业(300026.SZ)下发问询函。

红日药业此前于1月22日公告称,公司创始人姚小青将所持公司6%股份对应的股东权利不可撤销地委托给兴城集团行使。姚小青表决权委托生效后,兴城集团拥有表决权占公司总股本的22.20%,兴城集团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成都市国资委将成为公司实控人。

对此,深交所发函要求红日药业说明上述表决权委托后,兴城集团与姚小青是否构成一致行动关系,是否触发要约收购义务,并要求律师发表明确意见。

根据兴城集团与姚小青、大通集团于2019年1月21日签署的《关于支持成都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取得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权的协议》(以下称“《协议》”),三方约定在兴城集团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大于或等于15%时(因上市公司总股本增加导致兴城集团的持股比例低于15%时,姚小青、大通集团依然遵守本条约定),姚小青、大通集团不谋求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地位、认可并支持兴城集团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并对上市公司实施实际控制。

需要提及的是,这是姚小青在夺回实控权不到半年之后,上市公司的再一次易主。此前,姚小青与大通集团实控人李占通就控制权展开争夺,拉锯战长达十多年之久。

值得注意的是,在1月21日的公告中,红日药业表示本次交易不会触及要约收购义务。同时,公告还表示,除姚小青与孙长海2018年6月22日已签署的《一致行动人协议》外,不与任何其他第三方达成或签署一致行动协议。

北京鼎臣医药管理咨询中心创始人史立臣对蓝鲸产经记者表示,本次国资入主民营企业,信息披露可能存在规范性和真实性两方面的问题,还未达到深交所的要求,但对最终的股权转让不构成影响。(蓝鲸产经 吴锐wurui@lanjinger.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