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闪战腾讯,法院裁定书:用户头像权益归腾讯 | 浑水微讯

你的微信头像和昵称,所有权归谁呢?

刚刚上线3个月,头条系社交产品——多闪,又和腾讯起了矛盾。

3月19日,多闪APP向用户推送消息弹窗,称由于腾讯公司的要求,希望用户修改在多闪或者微信上的账户头像与昵称。

当晚8:49,腾讯公司公关总监张军于新浪微博做出回应,称多闪的言论为谣言。而且因抖音超范围和违规使用来源于腾讯/QQ的用户头像,并擅自将其提供给多闪产品使用一事,腾讯已向法院提起诉讼。

一个半小时后,多闪APP也于官方微博提出反驳,称多闪并未从微信获取数据,腾讯指控系造谣。

双方各执一词,那事实究竟如何?

其实,今年2月,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就在天津滨海法院起诉了抖音和多闪的运营公司,同时申请行为禁止。

腾讯在《行为保全申请书》中提到,“用户的头像和昵称是腾讯公司开展经营活动,进行商业竞争的重要核心资源。腾讯公司对此依法享有合法权益。”

昨天(3月20日),天津滨海法院正式下达禁令裁定书,支持了深圳腾讯公司主张的用户、头像权益归属腾讯,并要求“停止在多闪中使用来源于微信/QQ开放平台的微信/QQ用户头像、昵称”。

但根据裁定书显示,腾讯单方面撤回了要求多闪“立即删除”相关数据的要求。多闪方面表示他们此前并不知道这一信息,原因也不详。

今天(3月21日)上午11:50分,多闪的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出名为《多闪声明:昵称、头像均由用户授权 相关权益理应归属用户》的文章,称他们尊重法院的决定,但禁令并非案件的最终判决,本案目前仍在审理中。

多闪方并不认同腾讯的主张,作为抖音短视频推出的社交产品,多闪用户的头像和昵称来源于抖音,且是在用户明确授权后才从抖音同步。并不直接由腾讯授权。

他们将对此禁令提起复议,积极维护抖音、用户和企业自身的合法权益。

可见,两者的争议点为:

1、微信/QQ的用户头像和昵称,所有权到底归腾讯还是用户?

2、多闪是否可以通过关联抖音,获取用户的微信/QQ昵称和头像?

针对此事,网友有不同的看法。

公众号「靠谱的阿星」昨天推出《打赢多闪,腾讯将“得不偿失”!》一文,认为用户隐私以及用户账户权益的归属,本身是每一个网友必争的权益。

他还提出一个担忧:如腾讯所言,用户在其平台上的账号信息所有权归平台所有,那小程序开发者则会担心,他们的数据在腾讯上跑,是不是相当于把后背敞开给了腾讯?

公众号「焦虑侠」引用2019年2月17日《信息安全技术个人信息安全规范(草案)》修正稿中新增的“第三方接入管理”条例,说明多闪并不满足第三方接入的条件。提出如果腾讯与抖音签订了信息接入的许可合同,抖音就有权将信息卖给第三方,那以后是否可以不断的把信息出售给他人。

声明:本文内容仅代表该投稿文章作者观点,不代表蓝鲸号立场。 未经授权不得随意转载,蓝鲸号保留追究相应责任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