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地产收到上交所问询函,要求披露重组标的、盈利可持续性等数

5月10日,光明地产收到上交所下发的《问询函》,要求光明地产在重组标的业绩、存货减值、盈利能力的可持续性、资金往来等方面进行补充披露,并于5月17日前回复。

5月10日,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SH:600708,下简称“光明地产”)发布公告表示,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的《问询函》,要求光明地产在重组标的业绩、存货减值、盈利能力的可持续性、资金往来等方面进行补充披露,并于5月17日前回复。

上交所对光明地产2018年年度报告进行事后审核后,发现其在重组标的业绩方面,农房集团和农房置业在业绩承诺期后第一年后,分别实现归母净利润18.41亿元和63.71万元,同比下降15%和99%。此外,业绩承诺期间公司利息资本化率均超过70%且逐年上升,但在业绩承诺完成期后利息资本化率大幅下降,仅约为54.67%。

上交所要求光明地产补充披露,重组标的直接出售的楼盘和对外转让的项目公司股权或资产的名称、重组前后投资金额、出售时间、销售/转让价格、利润率、对业绩承诺的贡献和与交易对手方的关联关系等。

除此之外,对于存货减值部分,上交所提出,公司2018年度计提大额存货跌价准备,金额高达7.66亿元,同比增加98.96%,主要来源对房地产及配套板块的减值计提,其中大部分项目为重组资产。此外,部分未计提跌价准备的房地产项目与已计提的项目所处区域较为接近,且竣工时间较早,但未计提减值。

上交所要求光明地产补充披露,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房地产项目名称、所处区域、可供出售面积、累计销售面积,以及是否与本期计提跌价准备的项目公司所处同一省份或区域等内容。

同时,上交所还对光明地产的盈利可持续性提出了疑问。年报显示,公司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204.94亿元,同比下降1.53%;归母净利润14.18亿元,同比下降27.17%,增速较上年下降119.72个百分点,其中公司向关联方出售丽水路商业地产实现归母净利润4.11亿元。同时,公司2018年签约金额为244.59亿元,同比增长3.37%,增速较上年下降21.67个百分点。光明地产也需对此作出说明。

关于资金拆借,光明地产于年报显示,关联方向公司提供资金为188.89亿元,公司向关联方支付资金占用费7.40亿元,同比增长68%。同时,公司在控股股东下属光明食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款余额为52.06亿元,同比增长54%,仅收取7014.20万元利息,利率约为1.35%。上交所要求光明地产须披露,各笔资金占用金额、背景、关联关系、期限、利率以及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情况;以较低的利率将大额资金存入财务公司的原因和合理性,是否存在控股股东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