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出台限售新政,园区及新区重点区域交易最高限售5年

近日,苏州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补充意见。对苏州工业园区全域、苏州高新区部分重点区域,新房限售3年,二手房限售5年。

5月11日,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建立和完善房地产市场持续稳定健康发展长效机制的决策部署,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落实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要求,遏制投机炒房,精准施策,合理引导市场预期,苏州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补充意见》(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对苏州工业园区全域、苏州高新区部分重点区域新建商品住房实施限制转让措施,自《意见》发布之日起,限制转让区域内新取得预(销)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含已经取得预售许可尚未开始网签的项目),购房人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之日起,满3年后方可转让。《意见》同时指出,购房人通过二手住宅市场交易新取得不动产权证满五年后方可转让。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指出,类似限售有助于防范各类房源倒卖的现象,有助于形成更为稳健的购房心态,对于打击炒房需求、稳定价格有积极的作用。

《意见》同时对调整土地出让报价规则进行调整。将土地竞价超过市场指导价10%(不含10%)需工程竣工验收后方可申请预售许可的规定,调整为超过市场指导价5~10%需工程竣工验收后方可申请预售许可。将土地竞价超过土地出让市场指导价25%(不含25%)后转为一次报价出让方式的规定,调整为超过市场指导价10~25%后转为一次报价出让方式。

诸葛找房数据研究中心表示,提高高价地的预售门槛,对开发商资金链要求更高,有利于开发商理性拿地;土地竞价超过市场指导价10%-25%后转为一次报价出让方式,有利于减少土地竞价次数,避免多次举牌抬高土地价格。

《意见》规定,在苏州工业园区全域内,新取得预(销)售许可的商品住房,实行人才优先购买政策。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将预(销)售许可建筑面积50~60%的住房,优先出售给在苏州工业园区就业、创业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的人才。人才的具体认定标准及优先购买政策,由苏州工业园区管委会另行制定。同时,苏州工业园区和其他市(县)、区,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优化完善施教区内住房的学位政策。

“苏州的人才优购,和此前吴中区的优购政策是类似的,即针对人才导入提供各类新的住房优惠政策。这也可以理解为补库存的导向。当前苏州园区新房不多,从人才创业等需求角度出发,此次政策规定房企必须提供50%比例的住房,显然是有助于扩充房源和优化人才住房政策的。”严跃进如是表示。

诸葛找房数据研究中心进一步指出,此次限售区域特定了工业园区和高新区重点区域,其它区县并不在限制范围内。此次政策对在工业园区的限制也不是一刀切,而是为认定人才留有余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