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办:允许有实力有条件的互联网平台申请保险兼业代理资质

国务院办公厅在《关于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中指出,鼓励平台通过购买保险产品分散风险,更好保障各方权益。

今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针对互联网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提出意见。蓝鲸保险注意到,《指导意见》中两度提及保险,分别在风险保障与平台服务方面,给予建议。

首先,《指导意见》强调要优化完善市场准入条件,降低企业合规成本。具体包括推进平台经济相关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便利化,合理设置行业准入规定和许可,以及加快完善新业态标准体系。

同时,要创新监管理念和方式,施行包容审慎监管。具体措施包括探索适应新业态特点、有利于公平竞争的监管办法。提出要本着鼓励创新的原则,分领域制定监管规则和标准,在严守安全底线的前提下为新业态发展留足空间。对看得准、已经形成较好发展势头的,分类量身定制适当的监管模式,避免用老办法管理新业态;对一时看不准的,设置一定的“观察期”,防止一上来就管死。

进一步,要科学合理界定平台责任,明确平台在经营者信息核验、产品和服务质量、平台(含APP)索权、消费者权益保护、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劳动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相应责任,强化政府部门监督执法职责,不得将本该由政府承担的监管责任转嫁给平台。《指导意见》同时强调,鼓励平台通过购买保险产品分散风险,更好保障各方权益。

此外,监管理念和方式的创新还体现在通过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建立健全协同监管机制、积极推进“互联网+监管”等。

监管的同时,发展仍是主要方面。国务院进一步提出鼓励发展平台经济新业态,加快培育新的增长的意见。具体来说,一是要积极发展“互联网+服务业”,支持社会资本进入基于互联网的医疗健康、教育培训、养老家政、文化、旅游、体育等新兴服务领域;二是要大力发展“互联网+生产”;三是深入推进“互联网+创业创新”,四是加强网络支撑能力建设。

在平台强化自身发展的同时,平台经济的发展环境也待进一步优化,需进一步夯实新业态成长基础。《指导意见》中强调,一方面要加强政府部门与平台的数据共享,另一方面则要推动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在网约车、共享单车、汽车分时租赁等领域,建立健全身份认证、双向评价、信用管理等机制,规范平台经济参与者行为。

政策方面,国务院在文件中表示,将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有针对性地研究提出解决措施,为平台创新发展和想就业提供有力保障。允许有实力有条件的互联网平台申请保险兼业代理资质。

最后,《指导意见》提出,将切实保护平台经济参与者合法权益,强化平台经济发展法制保障。具体意见包括保护平台、平台内经营者和平台从业人员等权益;加强平台经济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完善平台经济相关法律法规。

对于涉及金融领域的互联网平台,其金融业务的市场准入管理和事中事后监管,国务院强调,需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执行;设立金融机构、从事金融活动、提供金融信息中介和交易撮合服务,必须依法接受准入管理。(蓝鲸保险 石雨 shiyu@lanjinger.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