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风柳汽等三家企业排放超标,工信部处罚相关产品停产停售

东风柳汽等三家企业部分产品因排放不符国家标准,工信部要求停止生产和销售相关产品,并进行为期6个月的整改。

蓝鲸汽车10月18日讯,工信部日前公布多份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新大洲本田摩托(苏州)有限公司、浙江飞碟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东风柳州汽车有限公司等三家企业部分产品排放不符国家标准,责令企业分别停止生产和销售相关产品,并进行为期6个月的整改。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在2018年8-12月,工信部开展的2018年度车辆生产一致性专项检查过程中,确认新大洲本田摩托(苏州)有限公司生产SDH1200DT-2型电动两轮摩托车制动性能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GB20073-2006《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制动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要求。

在2018年8月-12月,工信部与生态环境部联合开展的2018年度柴油货车排放油耗生产一致性监督检查过程中,确认浙江飞碟汽车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FD3101P63K5-2型自卸汽车排气污染物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GB17691-2005《车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要求;确认东风柳州汽车有限公司生产的型号为LZ4250H5DB的牵引汽车燃料消耗量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GB30510-2014《重型商用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