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下仅一所大学的江西辰林教育通过聆讯,创办人曾被骗240万港元

第二次冲击港股IPO。

蓝鲸教育11月26日讯,两次冲击港交所的江西辰林教育终于通过聆讯,其第一次递交招股书于2018年10月3日,第二次递交于2019年8月23日。独家保荐人为第一上海。

值得一提的是,辰林教育旗下仅一所学校——江西应用科技学院。在江西31所民办高校中排名第4,最新学年学生14155名,其中本科5325名、专科8830名。

从最近四年就读学生来看,总人数逐年下滑,主要是受专科人数减少所致。

2016年营收为1.66亿元,净利润为4114.5万元;2017年营收1.83亿元,净利润6997.3万元;2018年营收2.15亿元,净利润8323.4万元;

今年前5个月营收9296.9万元,净利润3937.7万元。

辰林教育是一家纯家族控股企业,其中黄玉林持股74%,黄玉林之子黄冠迪持股13%,黄玉林之女黄媛持股13%。

招股书中披露了一件涉及黄玉林的刑事案件。

2013年5月,黄玉林透过若干中介公司经一名老朋友认识了一贷款人,能向旗下大学提供2亿元的预付贷款用于发展,条件是黄玉林要提前支付240万港元的预付款。2013年6月,黄玉林在学生和员工的陪同下, 在一间香港商业银行购入应付予贷款人所提名的实体银行本票,金额为240万港元。

贷款人检查银行本票,并将其放回原本盛载银行本票的信封,报称即将在南昌完成贷款交​易。黄玉林其后将信封寄存于该银行的保险箱内,并只有黄玉林自己才可开启。翌日回去南昌途中,黄玉林与贷款人失去联络,后者亦无履行承诺向本大学提供贷款。

2015年2月,黄玉林到保险箱提取银行本票,并将其呈递予该银行试图将其注销及获取退 款,其时才发现所提取的银行本票属伪造(「赝品」)。于2015年10月,黄玉林被控使用虚假文书(「控罪」)而被控告,审讯在香港区域法院举行。根据香港区域法院法官于2015年11月12日颁布的判决,黄玉林就控罪获裁定无罪,并获退还部分法律费用。注:银行本票已于2013年6月就被兑成现金。

法官判决理由及保荐人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