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重磅出击,三十多家银行机构领罚单合计超千万元

1月7日,银保监网站公开一连串行政处罚信息,共31家银行分支机构遭监管处罚,其中,国有大行、股份制银行、城商行和农商行均有涉及,针对踩监管“红线”的违规罚款合计超千万元人民币。

从单日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来看,所有银行类型都有涉及,包括国有大行、股份制银行、城商行、农商行。从处罚案由来看,各机构违法违规事实也是五花八门,其中涉及较多的依旧是有关信贷业务的违规处罚,近三十家银行机构合计被罚没1770万元。

六家国有大行中,有四家“吃”监管罚单,处罚金额合计180万元。具体来看,建设银行丽水分行因存在消费贷款流入房市、消费贷款流入股市、浮利分费、贷款“三查”不严导致信贷资金被挪用转借他人,被银保监部门作出95万元的罚款处罚。

邮储银行绍兴市分行因信贷资金被挪用的违法违规事实,被处以罚款45万元;邮储荆州分行因未按要求及时报送案件(风险)信息被罚30万元,1名相关责任人被警告。

工商银行襄阳五洲支行则因违规办理存单解质押的违法违规事实,被监管部门处以罚款50万元的行政处罚,2名相关责任人被警告并被处以5万元人民币的罚款。

农业银行滨州分行则因“低风险业务”未纳入统一授信、对银行承兑汇票业务贸易背景审查不尽职、贴现资金未按约定用途使用、部分资金被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违法违规事实,被处罚40万元。

股份制银行方面,中信银行湖州分行因信贷资金被挪用,被罚款35万元,2名相关责任人被警告。中信银行台州分行存在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业务严重不审慎,被罚款30万元,1名相关责任人被警告。

广发银行济南分行因存在风险分类不准确;授信业务管理不尽职等违法违规行为,被监管部门作出185万元的罚款处罚。

浙江民泰商业银行绍兴分行因存在客户经理违规保管部分文本内容未填写但已加盖本行公章、行长名章、客户签章的合同和客户已签章但内容要素空白的授信资料;信贷资金被挪用,被罚款65万元。

渤海银行绍兴分行因存在虚增存款,被罚100万元;稠州银行台州分行则因理财销售行为不合规,存在代客操作情况;贷款资金管控不严,导致贷款资金被挪用流入股市的违法违规事实,被处以罚款50万元。

城商行方面,杭州银行丽水分行因销售人员在自助终端上代客操作购买理财产品被罚款25万元;江苏银行因违规虚增存贷款规模、银团贷款承贷份额比例不合规及收取质价不符银团贷款安排费,被监管部门作出罚款85万元的行政处罚,1名相关责任人被警告并罚款5万元。

农商行方面,有十四家遭到监管处罚。浙江云和农村商业银行因违规保管有客户签章的空白合同、内部控制不到位、管理薄弱,被罚50万元。

浙江青田农商行因贷款资金被挪用后用于支付土地出让金、贷款资金被挪用后流入房地产企业账户;贷款资金被挪用后流入资本市场,被罚款100万元。

浙江诸暨农村商业银行则因贷款资金转作保证金,质押用于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个人消费贷款资金挪用于购房,被罚款80万元。

山东东平农村商业银行因未按规定报送案件(风险)信息报告被罚30万元;青岛平度惠民村镇银行存在贷前调查审查严重不尽职;重大关联交易审议程序不合规且违规向股东提供资金被罚款55万元,3名相关责任人受到警告处罚,其中两名被罚款6万元,一名员工被罚8万元。

而湖北大冶农村商业银行、湖北孝感农村商业银行、曲周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均因授信业务违规遭到监管部门处罚。

除上述各类型银行外,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因存在未依法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个别房地产融资业务违规,被监管部门处以罚款70万元。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19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