逐梦40年,致敬20人|周延礼:40年改革开放促金融监管渐进变革

蓝鲸保险将带您走近周延礼,从一位监管者视角,剥丝抽茧,透视改革开放40年来,金融监管体制的改革变迁之路。

编者按:

40年,人生于不惑,国家见繁盛。改革开放40年,回望来路正当时——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从世界工厂到中国智造;从经济特区到“一带一路”;从“赶上时代”到“引领时代”!

40年,我国经济社会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金融业伴随40年的改革开放不断发展壮大,从监管体制到市场活动,金融业打破窠臼,不断探索多元化发展之路,如一泉活水,浇灌实体经济发展,夯实中国经济向上发展的根基。当然,“摸着石头过河”,40年中,有成长,有进步,也必然少不了弯路。

保险业,作为金融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有着“社会稳定器”“经济减震器”的定位。40年来,保险业开放走在前端,保险业改革亦步步向前。2018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值此之际,蓝鲸财经诚挚推出《逐梦40年,致敬20人》大型专题策划。蓝鲸保险专访保险监管部门、保险业内人士等,回顾成绩、反思过往、直面问题、总结经验,同时,畅想未来,探索走过改革开放“不惑之年”后,保险业应有的精气神以及未来发展方向。

作为开篇,蓝鲸保险对曾任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席、党委副书记周延礼进行了专访,他是当之无愧的亲历者,更有着36年的保险从业经历。如今,作为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委员,他对金融业、保险业发展时刻关注。他有金融视角,更有监管思维。本篇,蓝鲸保险将带您走近周延礼,从一位监管者视角,剥丝抽茧,透视改革开放40年来,金融监管体制的改革变迁之路。

回首看:40年金融监管体制变迁,是一部改革动能与开放特征的“交响曲”

“回顾我国全面深化改革、不断扩大开放的40年,不难看到,我国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的路径变迁,每一步都印记着改革的动能和开放的特征。”

                                                                                                      ——周延礼

回首过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金融体制持续变革,机构接轨市场化是第一步。国有银行、保险公司先后恢复,按照商业化、市场化模式经营,成为金融市场参与者和竞争者,自负盈亏的市场主体,逐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

市场化进阶的同时,开放也在同步。1980年,日本输出入银行在北京设立第一个外资银行代表处,同年,东京海上保险株式会社在北京设立代表处,中国金融开放之路正式拉开序幕。允许外资金融机构开始设立代表处,逐步开办相关业务,丰富了金融市场,金融产品也推陈出新,不断满足广大金融消费者需要。

改革、开放的双双同步,让金融监管制度也开启探索之路。在学习借鉴国际金融监管有益实践,结合我国金融市场发展阶段国情下,我们制定了《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证券法》《保险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

“在此阶段,中国人民银行对所有金融业务实施集中统一监管。然而,集中国央行、市场监管为一身,中国人民银行既是货币等金融政策的制定者,又是金融监管的制度执行者,这将导致职责混淆,责任不清,无法问责等问题”,周延礼回顾道。

确实,伴随金融运行专业化推进,金融新业态不断推新出新,细分化、专业化、层次化,催促着监管紧随市场步伐。1997年底,第一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召开,1998年下半年,证监会、保监会分别成立;2002年,第二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召开,决定成立银行专业监管部门,2003年银监会成立。至此,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金融市场监管格局逐步形成。

“当时,‘一行三会’的分业监管机制,较好地适应了金融市场成长期的需求”,在周延礼看来,分业监管,专业化监管、分工机制,解决了各类业务高速发展带来的金融监管挑战,提高了监管的专业化水准。

发展的步伐持续推进,进入21世纪,我国金融市场面对资产管理行业的不断创新,各金融机构开始探索金融业务之间壁垒的拆除,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业务开始形成跨市场关联、跨行业联动的运行。

对于这一阶段的表现,在周延礼看来,可以分为三类:一是金融业务的跨市场运行,如证券公司在向客户提供融资融券业务同时,还需要从银行等金融机构获得融资,进而形成多重信用关系;

二是产品的内生性全行业关联,如包含银行理财产品、券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等在内的交叉型证券产品,形成了不同领域金融产品的内生性关联;

三是金融机构经营的全行业关联,如金融机构逐步拓展经营范围,交叉持牌,追逐保险牌照,形成拥有银、证、保全牌照的金融控股集团,以及一些实体企业事实上持有多种金融牌照,而形成的金融控股集团架构。

“跨领域的业务创新发展,推进、催生了金融市场的融合,这需要金融监管向全覆盖、一体化演进”,曾从事保险监管工作20余年的周延礼,深知不同阶段监管的重点、痛点所在。“强化中央银行负责金融稳定的职责,已成为货币政策目标之一,国务院金稳委诞生,预示着统一、高效和有力的金融监管体制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

2018年3月13日,时隔20年,金融监管再次迎来历史性时刻,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出炉,原银监会与原保监会合并,组建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作为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统一监管银行业和保险业。与此同时,原银监会与原保监会拟订银行业、保险业重要法律法规草案和审慎监管基本制度的职责划入中国人民银行。

可以看到的是,金融监管体制的变化,每一步都在契合市场变化与改革的步伐。

向前看:对金融监管提出的新挑战才刚开始,深化改革势在必行

改革监管体制不是简单的机构撤并,而是结合改革的宏观环境与行业自身发展特点,通过监管框架重塑,从机制和规则上提升监管能力,达成监管目标,提高我国金融监管国际竞争力。

                                                                                                      ——周延礼

金融机构、金融业务不断交叉演进的同时,科技力量的汇入,也让传统金融业焕发了“新枝丫”。然而,混业经营、科技加码之下,新场景、新业务的到来,也为金融监管提出了新要求。发展、开放、改革,是一个不断持续的过程,更是一个不断调整、适应的过程。

“事实上,对金融监管提出的新挑战才刚刚开始”,在周延礼看来,互联网金融时期,金融监管面临挑战将更加严峻。他认为,当前,我国金融监管已暴露出诸多不适应性,主要表现在:监管思维、监管理念、监管制度、监管体制、监管竞争、监管空白和监管重叠等问题。

具体来看,“一是‘监管套利’现象持续,不同监管标准或规则的存在,使得性质相同的业务面临不同的竞争环境”,周延礼认为,金融机构倾向于选择监管相对宽松的领域开展业务活动,获取收益。为了扩大业务规模,形成了不少活跃的以监管套利为目标的通道业务。“通道交叉业务造成资金在金融体系内空转,增加融资环节和成本,并由于局部存在的嵌套和错配问题加剧了金融体系的风险集聚,影响了金融市场的风险定价与价格发现功能的发挥”。

“二是‘监管竞争’博弈存在,有的监管部门在促进行业发展和加强行业审慎监管之间存在职责掣肘的问题”,周延礼举例称,如债券发行,在分业管理的机制下,多个监管机构负责审批不同类型的债券发行,如出现债券规模上的扩容竞争,容易造成金融市场信用风险的上升。

“三是‘监管空白’和‘信息不对称’问题存在”。在跨市场关联、跨行业联动的金融市场环境下,分业监管造成信息统计分割,无法穿透、追踪资金的来源与最终去向,无法对系统性风险进行识别和决策。“在监管体制以机构监管为主要抓手,实施分业监管的规则下,未能覆盖到高杠杆的融资活动,同时分业监管也造成了资金流向、资金性质等信息缺失,最终杠杆资金入市催生资产泡沫”。

不难看出的是,随着金融创新不断深化,金融机构提供的金融产品和服务范围界限逐渐淡化,忽视金融机构与金融市场之间的潜在系统性关联,仅进行传统的机构监管,会面临多重监管和监管真空并存的局面。“监管体制的协同推进势必成为金融市场健康持续发展的必然需求”,周延礼强调称。

如何深化改革?他山之石能给予较好的借鉴经验。“2018年是国际金融危机以来第10个年头。近年来,主要发达经济体都在痛定思痛,大刀阔斧的实施本国金融监管体系改革”。纵观而言,美国《多德—弗兰克法案》将美联储确定为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监管主体,并针对其制定一系列更加严格的审慎监管标准。英国将金融机构审慎监管的职能移交至英格兰银行下设的审慎监管局(PRA),实行央行的宏微观审慎统一监管,再独立于英格兰银行设立金融行为监管局(FCA),负责金融市场行为监管职能等等。

“各国金融改革的重点,是强化宏观审慎监管,强调以功能监管和行为监管为导向的监管协同性”,周延礼认为,此前,国际金融监管机构的监管思路在于推行“微观审慎监管”。然而,随着金融自由化进程的深入,金融机构间、金融部门与实体部门间、全球资本市场间的关联性逐渐上升,突破了微观审慎监管原则下机构独立性。“基于此,监管协调、协同的做法成为主流”。

周延礼表示,从国际金融监管改革变迁汲取的经验是,随着我国金融不断发展和持续深化整合,我们务必要注重以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为监管导向,以规则的协调性、公平性和一致性为原则的功能性监管,强化行为监管成为未来金融监管制度的重点。

事实上,监管体制改革,正沿着上述思路推进。党的十九大以来,健全宏观审慎调控框架和统筹协调金融监管的改革思路,在“一委一行两会”监管机制调整中充分体现:金融稳定和发展委员会成立,成为统筹金融改革发展与监管、统筹协调金融政策与相关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研究防范系统性风险的议事协调机构;银行监管与保险监管职能合并,并将行业发展与监管职能进行分离。

“在统一的监管理念下,我国的金融监管改革方案不必效仿欧美等国的监管体制和做法”,周延礼认为,我们可以借鉴有益经验,结合我国国情和金融业发展实际,在保留原监管框架基础上,不同程度地进行监管机制的调整和优化。

“但改革监管体制不是简单的机构撤并,而是结合改革的宏观环境与行业自身发展特点,通过监管框架重塑,从机制和规则上提升监管能力,达成监管目标,提高我国金融监管国际竞争力”,周延礼进一步强调。

对于接下来的改革力度、改革进程,周延礼表示,2018年,我国经济正处于经济增长新旧动能转换时期,特别是培育新的增长动能,优化经济结构的任务十分繁重,需要进行较大金融监管体制改革予以配合并与之相适应。与此同时,大幅度重塑金融体系也可能引发预想不到各类风险。因此,“循序渐进”的推进我国金融监管改革是较佳的选择。(蓝鲸保险 李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