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寒假疫情防控通知:校外培训机构严格落实校门封闭式管理

《通知》要求,各地各机构要按照有关要求做好寒假期间中小学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和规范管理工作。

蓝鲸教育1月11日讯,近日,海南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做好校外培训机构寒假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地各机构要按照有关要求做好寒假期间中小学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和规范管理工作。

《通知》指出,各地各培训机构要坚持属地主责,加强与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和疾控、卫健等部门保持沟通联系,遇有重要紧急情况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突发情况,要第一时间报告并即使采取应对处置措施,并在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和疾控、卫健等部门的指导下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

同时,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2020年12月30日省教育厅中职和中小学疫情防控视频会要求,联合疫情防控、市场监管、公安、消防等部门,在寒假前对行政区域内的培训机构开展一次专项排查,重点检查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和各类安全隐患,检查中发现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存在安全隐患的一律暂停营业并要求限期整改,整改到位再准予开放。

《通知》指出,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对检查合格允许营业的校外培训机构要加强监管,从严要求校外培训机构严格落实校门封闭式管理。除本机构员工和培训学员外,其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校外培训机构内,对进入机构的教职员工和学员要进行体温检测,并做好登记。培训机构要储备必要的防控物资,并对培训场所定期进行清洁消毒。

此外,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一旦发现培训机构无证无照经营、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超前超标培训、加留作业等违规培训行为,坚决予以严肃查处。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联合市场监管、金融、公安等部门,加强对培训机构预收费的管理,要求培训机构收费时段与教学安排协调一致,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

《通知》强调,各地各类培训机构师生,非特殊必要情况,不得前往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提倡培训机构广大师生在岛内过年,节日期间倡导师生减少走亲访友活动,提倡网络、手机、电话拜年,个人家庭聚餐最好能控制在10人以下。

此外,校外培训机构要加强卫生健康教育,引导师生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切实做好食住行游购娱各环节的个人防护,养成“戴口罩、勤洗手、勤通风、少聚集、一米线、用公筷”等良好个人卫生习惯。

海南省教育厅将在寒假期间对各地各机构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对不作为、慢作为,落实不力的单位进行督促整改,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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