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等六部门:建设改革高校教师队伍,师风师德建设是首要任务

教育部同有关部门,针对高校教师队伍建设印发了两份文件。

蓝鲸教育1月27日讯 近期,教育部同有关部门,针对高校教师队伍建设印发了两份文件。一份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关于深化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另一份是《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指导意见》,这是十八大以来第一个全面系统部署高校教师队伍建设的文件。

《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指导意见》强调了4个方面的内容,分别是,第一,以破“五唯”为导向。注重凭能力、实绩和贡献来评价教师。坚持正确的人才使用导向,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

破除论文“SCI至上”,规范高等学校SCI等论文相关指标使用,坚决摒弃“以刊评文”。

建立考核评价结果分级反馈机制。建立院校评估、本科教学评估、学科评估和教师评价政策联动机制。合理设置考核评价周期,探索长周期评价。

完善教学质量评价制度。强化教学业绩和教书育人实效在绩效分配、职务职称评聘、岗位晋级考核中的比重。将教授为本专科生上课作为基本制度。

其中把高校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建设作为首要任务,突出5个抓手。

强化高校教师“四史”教育。明确制度化要求,在一定周期内做到全员全覆盖,引导广大教师厚植信念情怀。

推进常态化师德培育涵养。将各类师德规范纳入新教师岗前培训和在职教师全员培训必修内容,达到一定学时、考核合格方可取得高校教师资格并上岗任教。

落实师德第一标准。将师德师风作为教师招聘引进、职称评审、岗位聘用、导师遴选、评优奖励、聘期考核、项目申报等的首要要求和第一标准。

严肃师德问题查处。建立健全师德违规通报曝光机制,依托政法机关建立的全国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库,严把教师职业入口关。

完善教师思政工作组织管理体系。充分发挥高校党委教师工作部在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和师德师风建设中的统筹作用,加强思想政治引领。

《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主要提出了六个方面的政策举措:一是健全制度体系。保持高校教师现有岗位类型总体不变,设置教学为主型、教学科研型等岗位类型。同时,适应新时代教师队伍发展的需要,高校还可以根据自身发展的实际,设置新的岗位类型。

二是完善评价标准。严把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考核,突出教育教学能力和业绩,推行代表性成果评价,克服唯论文、唯“帽子”、唯学历、唯奖项、唯项目等不良倾向。

三是创新评价机制。结合学校特点和办学类型,针对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教师,实行分类分层评价,完善同行专家评议机制,健全完善外部专家评审制度,探索引入第三方机构进行独立评价。同时,建立重点人才绿色通道,激发人才活力。

四是落实自主评审。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权直接下放到高校,由高校自主制定教师职称评审办法、操作方案,自主组织评审、按岗聘用,有条件的高校还可以探索实行教师职务的聘任改革,设置助理教授等职务。

五是优化思想政治工作评审。将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职称评审纳入单列计划、单列标准、单独评审体系,强化教师思想政治工作要求,把课程思政建设情况和育人效果作为评价的重要内容。

六是强调高校教师职称评审实行评聘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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