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开发行已终止,美吉姆已协定修改剩余交易价款支付时间

启星未来应于双方约定的业绩承诺期届满,且完成减值测试之日起40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交易价款。

蓝鲸教育4月7日讯,美吉姆(200261.SZ)发布关于签署《关于收购天津美杰姆教育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之补充协议(五)》的公告。

公告显示,2019年10月16日,美吉姆、启星未来与霍晓馨、刘俊君、刘祎、王琰、王沈北签署《补充协议(四)》。其中约定,若本次非公开发行成功实施,则启星未来应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账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支付包括第三期交易价款尾款7125万元、第四期交易价款4亿元、第五期交易价款8亿元在内的剩余交易价款。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未能成功实施,则启星未来应于董事会作出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之日或证监会作出不予审核通过决定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支付上述剩余交易价款。如前述付款期限早于2019年12月31日,则第五期交易价款支付期限仍为2019年12月31日前。

而此次签署的《补充协议(五)》中,则将上述内容变更为: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尚未支付的交易价款按照以下安排支付:启星未来应于双方约定的业绩承诺期届满且完成减值测试之日(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减值测试结果之日为准)起40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交易价款。

同时,双方确认,本次非公开发行已终止。美吉姆、启星未来不因前述交易价款支付时间(已支付或未支付)的调整而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或其他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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