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包不得用于交易满减!基金直播迎来规范指导,业绩展示、红包引流不再随心所欲

中基协提出,基金直播发放红包不得定向用于交易满减抵扣、费用抵扣、或指定其与单一基金产品挂钩;以促成交易为目的,向投资人介绍基金产品的直播人员,应是符合法规要求的基金从业人员。

自2020年疫情蔓延以来,基金圈掀起了一场浩浩荡荡的直播热潮,而且愈演愈热。从电商到品牌,从研究员到基金经理,纷纷下场直播,与投资者进行面对面交流。

但在拉近投资者与基金管理人距离的同时,基金直播其实也存在很多问题,例如通过发放红包诱导交易、非从业人员介绍基金产品、基金业绩展示不合规、风险提示不充分等。近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下称“中基协”)召开基金直播业务专题讨论会,就直播形式、作用进行了讨论梳理,并提出了很多条规范建议,主要要点如下:

1、发放红包不得定向用于交易满减抵扣、费用抵扣、或指定其与单一基金产品挂钩;

2、以促成交易为目的,向投资人介绍基金产品的直播人员,应是符合法规要求的基金从业人员;

3、直播平台在公募基金直播时应关闭红包打赏功能,直播人员不得收取观众打赏红包;

4、风险提示在屏幕上全程简要提示;

5、禁止向普通投资者主动推介不符合其投资目标的产品或服务;

6、直播中插入基金产品购买链接的,应向投资者全面说明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并充分揭示风险、要求投资者完成风险测评。

7、直播内容可以选择相对轻松活泼的形式,但不宜娱乐化;

8、内部审核的脚本内容至少包括直播的流程方案、各环节的主题和主要内容,对于较敏感的串场设计或特定话术内容(如红包活动、推介具体产品等)应全面审核;

9、明确关键、敏感问题清单、拟定备答口径,在事前脚本审核时一并审核,在实际直播时按照审核原则进行回答。同时,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对于提问区有一定的管理义务;

10、事中同步收看并填写合规记录单,记录发生错误的场景和具体表达,视情况现场提示直播人员及时纠正,或在事后提出整改,事中观看人员是销售业务负责人的,合规人员应事后观看直播录像,并就本场直播执行情况提出明确合规审查意见。

红包不得用于交易满减、费用抵扣

早在2018年,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就曾因推出的“财富号红包活动”存在以送现金红包方式销售基金的行为,被浙江监管局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要求蚂蚁全面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提高对违规销售行为的认识,提升合规管理水平。

但在目前的基金直播中,仍然普遍存在通过发放现金红包、实物及抽奖等方式引流,吸引投资者观看的做法,且红包的发放方法、发放目的、使用边界等存在很多问题。

对此,中基协在此次会议上明确提出:

1、发放红包应以投资者教育为目的,不得与具体基金产品宣传推介等销售活动混同;

2、红包价值应适当,不得存在诱导、刺激基金销售或保有量等倾向,不得以增加基金收益率等形式将奖励金额和基金收益混同,不得将开户、购买、持有基金产品作为投资者获取红包的条件;

3、发放红包不得定向用于交易满减抵扣、费用抵扣、或指定其与单一基金产品挂钩。

但蓝鲸财经在多家基金公司的蚂蚁财富直播间发现,仍然有公司发放的红包可以用于购买基金时进行费用抵扣。

对此,沪上某基金公司电商部总监向蓝鲸财经解释道,以蚂蚁财富为例,直播间通常会发放两种红包——消费红包和财运红包,其中消费红包可以用于在支付宝进行消费支付时抵扣,而财运红包可以在购买基金时进行抵扣使用,但财运红包并不是定向使用,即不指定具体公司具体产品,所以和中基协的上述导向并不违背。

也有基金公司市场部人士表示,违规与否的主要区别在于,是否把购买基金作为获取红包奖励的前提。财运红包的发放在投资者发生购买行为之前,是否使用该红包、如何使用该红包的自主权完全在投资者手中,所以不构成违规。

此外,蓝鲸财经还从业内了解到,某基金业普遍合作的直播平台已经按照上述要求,紧急对后续直播红包的发放金额、发放提示等都进行了更为详细的规定。例如:

1、单个直播间最多可包 10 轮红包,单轮红包总金额不得超过 1000 元,单轮单个观众不得领取超过 200 元;

2、红包设置区域含合规提示:根据行业监管要求,红包不能与金融销售相关联,杜绝以任何方式误导观众!

3、观众领取红包时会提示:红包无门槛,你是否办理金融业务,并不影响红包的领取和使用。用以提示客户,与基金销售无关。

4、红包均为拼手气红包,不能对特定观众定向发红包。

非从业人员不可以在直播中介绍基金产品

此外,自基金直播风行以来,从电商到品牌,从研究员到基金经理,还有各路大V,纷纷下场直播,行业也向中基协反馈了需要明确基金从业人员和作为直播主持人或串讲人嘉宾的资格身份问题,中基协对直播人员的身份资质问题进行了指导:

1、以促成交易为目的,向投资人介绍基金产品的直播人员,应是符合法规要求的基金从业人员。基金从业人员是指取得基金从业资格并在持牌机构执业的人员。

2、直播的主持人或串讲人可以不是基金从业人员,但其不得对基金行业、基金产品等进行具体介绍、解答或评论。

3、主持人或串讲人行为构成广告宣传的,还须符合《广告法》等法律法规要求。

4、直播平台在公募基金直播时应关闭红包打赏功能,直播人员不得收取观众打赏红包。

有业内人士表示,中基协对基金从业资格的要求,可能会对一些财经自媒体大V的直播带货业务产生一定的冲击。

风险提示全称简要显示,业绩展示并全面讲解

此外,在基金直播中,还经常出现基金业绩展示不合规、风险提示不充分等问题。对此,中基协建议:

1、制作业绩展示板,展示 10 秒以上,并进行全面讲解;

2、若直播平台支持,可以滚动字幕展示业绩,或制作专门的业绩展示链接,嵌入直播,供投资者有效阅读;

3、风险提示在屏幕上全程简要显示,以及所推介基金的风险评级及适合的投资者范围;

4、针对直播中插入基金产品购买链接的,应向投资者全面说明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并充分揭示风险、要求投资者完成风险测评。

对于上述规定,某大型直播平台表示,关于投资者适当性问题,该平台提供【风险测评】功能,开播公司可选择观众在进入直播间前是否需要完成符合其风险承受能力的测评,通过后才可进入观看;此外,直播间可设置跑马灯,在直播关键节点,可以开启该功能,加强风险提示能力;直播间还可增加背景图和贴片,通过此功能令风险提示一直留存于直播页面。

“我们还即将推出【基金业绩展示】特定功能,提供完整业绩展示模块,以快速响应监管对行业的要求。”上述直播平台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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