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拟精简保险资管公司监管报告事项,杜绝迟报、错报、漏报等情形

《通知》的发布实施有利于减轻市场主体不必要的报送负担,提升监管的质量和效率。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聚焦风险监管,提高监管质效,中国银保监会于近日印发了《关于精简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监管报告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共4条,对监管报告事项的取消、合并及整合报送时间进行规定,进一步规范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报送行为。一是取消21项监管报告。根据保险资管行业发展实际和市场形势变化,取消已通过监管信息系统报送的报告等事项,压实机构主体经营管理责任,提高机构监管和风险监管质效。

二是将6项监管报告合并为3项。对同类事项进行合并,避免重复报送。

三是整合3类报告的报送时间。突出机构监管,将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决议等报送时间整合为按季度集中报送,减少报送次数,提高报告的系统性。

四是进一步规范监管报告报送行为。要求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严格按照监管规定报送监管报告,杜绝迟报、错报、漏报等情形,切实提高报送质量。

《通知》的发布实施有利于发挥信息技术优势,聚焦风险监管和机构监管,减轻市场主体不必要的报送负担,提升监管的质量和效率,防范相关业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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