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7月29日讯,近日,中国人民银行陕西省分行发布了罚单,剑指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两名高管。罚单显示,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为:违反支付结算管理规定。针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中国人民银行陕西省分行对其处400万元罚款。另外,时任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络金融部总经理胡某平、运营管理部总经理荆某莹,对违反支付结算管理规定的行为负有责任,分别被罚款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