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代表“铅蓄电池产业循环经济”相关建议被采纳、资源综合利用行业迎来发展春天

“比如,我在调研中发现,铅蓄电池全产业、全生命周期的绿色循环管理在回收和再生利用环节存在回收环节票货分离、再生环节成本倒挂、税收优惠标准不一等三大突出问题。一边是正规再生铅企业收不到废旧电池‘吃不饱’,另一边是小贩将收购的废旧电池随意处置,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一边是正规再生铅企业缴纳13%的增值税,另一边却是非法‘小作坊’零纳税,零成本冶炼。导致‘正规军’干不过‘游击队’。”张天任代表在接受采访时表示。

全国人大代表、天能集团董事长张天任连续两年在全国“两会”上为资源综合利用行业高质量发展呼吁。近日,这份呼吁成为了现实,国家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根据公告,《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2022年版)》自2022年3月1日起执行。

公告和目录内容显示,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再生资源,增值税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征收率从13%调整为3%;“废旧电池及其拆解物”退税比例由30%提高至50%。这两项重大调整,正是张天任代表向全国“两会”提交的《关于进一步支持铅蓄电池产业发展循环经济,促进资源综合高效利用的建议》中的核心观点。这无疑是给资源综合利用行业带来了福音。

1月2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等也发布了关于组织开展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示范城市建设的通知。通知表示,到2025年,60个左右大中城市率先建成基本完善的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产业实现集聚化发展,规模化、规范化、清洁化水平显著提升;废钢铁、废铜、废铝、废铅等主要再生资源品种回收加工利用水平国内领先。资源综合利用行业吹来了阵阵春风。

此前,从事资源综合利用的企业始终面临着生存难题。“比如,我在调研中发现,铅蓄电池全产业、全生命周期的绿色循环管理在回收和再生利用环节存在回收环节票货分离、再生环节成本倒挂、税收优惠标准不一等三大突出问题。一边是正规再生铅企业收不到废旧电池‘吃不饱’,另一边是小贩将收购的废旧电池随意处置,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一边是正规再生铅企业缴纳13%的增值税,另一边却是非法‘小作坊’零纳税,零成本冶炼。导致‘正规军’干不过‘游击队’。”张天任代表在接受采访时表示。

2020年和2021年,张天任代表两次就此向全国人大提交建议。他在2021年提交的《建议》中提出,统一回收环节缴税标准,建议回收企业的增值税缴税标准,按小规模纳税人3%的标准进行征收;提高再生环节税返比例,建议修订“78号文”,将再生铅冶炼企业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比例,从30%提高至50%;加强监管维护公平秩序。

国家相关部门对这份建议高度重视,和张天任代表又进行了深入的沟通交流,在广泛征求行业意见后,对资源再生行业的财税政策作出了重大调整。这不仅提升了资源综合利用效率,助推了国家“双碳”战略;还切实减轻了企业负担,推动了行业产业高质量发展。

履职9年间,张天任代表围绕实体经济、生态文明建设、新能源产业、区域经济、乡村振兴等话题,提交了近180件议案建议。这些建议和议案得到了全国人大及相关部委的高度重视和积极回应,有些议案已被采纳,进入立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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