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4,228蓝鲸新闻5月26日讯,近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发布公告,对上海雷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雷根资管)及其法定代表人李某龙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根据公告,李某龙因在担任雷根资管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期间,存在多项违法违规行为,被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公告显示,雷根资管存在三方面违法事实。首先,雷根资管与投资者签订私募投资基金份额转让协议,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和最低收益,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其次,雷根资管在基金资产存在问题的情况下,仍按股票终止挂牌前价格核算基金净值,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最后,雷根资管未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导致基金投资情况未如实披露。
李某龙作为雷根资管的法定代表人和执行董事,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证券市场禁入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决定对李某龙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这意味着在禁入期间,李某龙不得在任何机构从事证券业务或担任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公告还指出,李某龙如果对处罚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