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5月29日讯,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天津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剑指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罚单显示,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贷款“三查”不尽职、员工管理不到位及员工从事违法活动、未按规定报送案件信息。针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天津监管局对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罚款90万元。此外,该局还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罚:对朱洪海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12年;对辛云华、王晓昕作出警告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