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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龙稀土总经理陈大崑被出具警示函,涉信息披露及关联交易违规
蓝鲸新闻05-29 1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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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鲸新闻5月29日讯,近日,福建证监局发布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对福建省金龙稀土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陈大崑的履职问题作出处罚。
经查,陈大崑自2023年11月起担任金龙稀土总经理,公司存在两起违规情形:一是未准确披露员工持股平台持股信息,公司部分员工存在代他人持有员工持股平台财产份额的情况,金龙稀土未在公开转让说明书、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等文件中准确披露该信息,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二是2025年10月,金龙稀土与关联方领晶(厦门)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签订《资产转让协议》,约定将公司部分生产设备及相关配套资产转让给领晶光电,含税转让价格为2112.76万元,占金龙稀土2024年经审计总资产的0.43%,但公司未按《公司章程》规定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违反相关规定。
陈大崑作为金龙稀土总经理,未能勤勉尽责,对上述两项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相关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规则。
福建证监局依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决定对陈大崑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相关情况将被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监管要求陈大崑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切实履行勤勉尽责义务,需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福建证监局提交整改报告。如对该行政监管措施不服,可在规定期限内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行政复议,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特别声明: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