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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康人寿福建分公司被罚2.5万,涉给予投保人合同外利益
蓝鲸新闻06-10 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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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鲸新闻6月10日讯,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福建监管分局发布了行政处罚决定,剑指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福建分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罚单显示,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福建分公司的违法违规事实为: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利益。

针对上述违法行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福建监管分局对其处以2.5万元罚款,对相关责任人陈美娜给予警告并处以0.8万元罚款。

*特别声明: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