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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青雨投资被出具警示函,涉私募业务违规
蓝鲸新闻06-10 1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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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鲸新闻6月10日讯,近日,宁波证监局发布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剑指宁波青雨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决定书显示,宁波青雨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开展私募基金业务活动中,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登记备案信息不准确。单位实际办公地址与登记办公地址不一致。

二是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不到位。未严格履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未定期开展适当性自查。

三是未能勤勉尽责,与关联机构办公场所和人员存在混同。

四是未及时向投资者披露可能影响其合法权益的重大信息。

上述行为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对此,宁波证监局决定对宁波青雨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数据库。

*特别声明: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