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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清大私募被责令改正,涉未备案等
蓝鲸新闻5小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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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鲸新闻6月16日讯,近日,江苏证监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剑指南京清大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决定书显示,南京清大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主要违法违规行为是:将基金的部分投资管理职能让渡他人行使,未履行谨慎勤勉义务;未按规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以上行为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对此,江苏证监局对南京清大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特别声明: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