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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索普化工股份被出具警示函,涉财务数据披露不准确
蓝鲸新闻9小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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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鲸新闻6月18日讯,近日,江苏证监局发布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剑指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决定书显示,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对2022年度至2024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涉及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研发费用、所得税费用等科目,导致公司2022年、2023年、2024年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数据披露不准确。

以上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总经理、代财务总监陈志林,时任财务总监崔坤族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针对上述违法行为,江苏证监局对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陈志林、崔坤族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特别声明: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