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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资产陕西分公司被罚42万,涉收购非金不良债权未实现资产真实转移
蓝鲸新闻3小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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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鲸新闻7月2日讯,近日,陕西金融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剑指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

罚单显示,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的主要违法违规行为是:收购非金不良债权未实现资产的真实转移。

针对上述违法行为,陕西金融监管局对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罚款42万元;对赵珊罚款5万元。

*特别声明: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